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2-SKSK-G2024-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项目需求:
核心产品清单: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现更正为:
核心产品清单: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项目需求内容中:
新增内容:
二、技术要求中1-8项设备:
***网关、无线中继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火灾声光警报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控制终端、***平台软件、***平台软件,需为同一品牌。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商务条款2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新增内容:
投标人应能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负责包退、包换,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所有货物、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缺陷件更换:如果货物交付后,发现有不合格的货物,中标人必须予以更换。
交货完成后,采购人有权对所交货物随机抽选2到3件进行抽样检测,并委托国家权威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以及检测中造成的被检查货物毁损,均由中标人承担。如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可拒收该批货物,且中标人应承担延迟交货或解除合同而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中标人须保证货物合格、正常、安全使用,本项目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邀请评委等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内容所需全部费用。
(四)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年11月29日下午14:00。
现更正为:
2024年12月02日14:00。
其余条款不变
更正日期:2024-11-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沙洲职业工学院(机关)
单位地址:****路****号
联系人:施军
联系电话:0512-****0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康新恩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置地甲江南56幢201室
联系人:张霞
联系电话:139****1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霞
电话:139****102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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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478/1UPGKZMBVhILSfB-TE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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