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
二、合同名称: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K1507232026022801
四、项目名称:鄂伦春白治旗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项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大街****号
联系方式:151****9427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林业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22委
联系方式:156****62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森林可持续经营 | 1(项) | ¥1,000,000.00 | ¥1,000,000.00 | 经营对象全部为中龄林,林种为水源涵养林和一般用材林。经营过程中对林分中被压木、濒死木以及对目标树、辅助树等产生不良影响的枯死木进行抚育采伐,通过伐除干扰树的采伐作业,实现调整林分空间结构,为保留木留出适宜营养空间而促进林分生长,提高林分质量。按照森林可持续经营调查设计实施细则和森林抚育规程要求,结合林分、林木生长特点,确定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本次森林抚育方式全部为生长伐。伐除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其他树种。抚育后林分的郁闭度不低于0.6,天然林分布不均匀的郁闭度不低于0.5。抚育后林分平均胸径不小于抚育前林分平均胸径,且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等。抚育后目的树种林木株数占林分总株数的比例不减少,间伐蓄积强度为10%。本次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中,采伐方式全部为生长伐,共计小班106个,合计面积为1341.46公顷。 3.4.1法律法规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 3.4.2技术标准 ——《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 ——《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程》(GB/T38590-2020);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17); ——《林木采伐技术规程》(GB/T45088-2024);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 ——《生态公益林建设》(GB/T18337.1-200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 3.4.3其他文件材料 ——《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 ——《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成效监测样地调查技术指南(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调查设计实施细则(试行)》; |
合同金额: 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下辖朝阳沟林场、马鞍山林场施业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工程施工合同.pdf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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