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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云昌吉市十八所中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7-21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新疆 - 昌吉州 - 昌吉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昌吉市十八所中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 1019.25万
省份/直辖市 新疆 所属地区 昌吉州 - 昌吉市
采购单位 昌吉市教育局 项目联系方式 0994-***1416
更多联系方式 135****9915 何先生 137****8877 吴先生 139****6098 更多联系方式(14个)
代理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昌吉市十八所中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2日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SLTZ-2026-ZB1-161

项目名称:昌吉市十八所中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192500

最高限价(元):10192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市十八所中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1925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校园餐监督管理要求,负责学生在校期间营养餐的加工制作、销售等工作,满足各族学生的安全健康营养用餐需求;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食堂卫生、清洁、消杀等工作;负责消防、水电暖、天然气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劳务人员健康、an全等管理工作,为融合餐开办配齐相关人员。(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满足(1)《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文)要求;(2)(财库〔2014〕68号文);(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4)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6)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未被“***网”(htt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台线上

方式:***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2日 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2日 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额:20万元账户名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城南支行
行 号:313885000034
开户账号:0000020090110017893406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994-***6077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到账;
电汇、网银转账须知
1.1***网银、电汇、银行柜台公对公等转账的形式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
1.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1.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本项目接受电子(商业保函、政采云电子保函)均可
2.政采云电子保函须知
2.1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
2.2如采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可按照以下形式进行在线申请,电子保函申请链接(https://****.cn),如遇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583
2.3将保函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即可。
2、***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各供应商***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中心***网站https://www.****.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9290
4、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网http://www.****.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平台”拒收;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教育局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0994-***1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路****号****中心·****楼

联系方式:0994-***6077189****3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女士、朱女士

电 话:0994-***6077189****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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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472/QnknhJ8BMqitpwL5u7U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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