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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警总队警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专用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07-27招标公告-第N次公开招标新疆 - 乌鲁木齐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警总队警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专用无人机采购
省份/直辖市 新疆 所属地区 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警总队 项目联系方式 0991-***6610
更多联系方式 188****3851 158****1435 189****2787 更多联系方式(28个)
代理机构 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赵黎 135****1989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警总队警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专用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乌****大道****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2(XY)096(1)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警总队警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专用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800000

最高限价(元): 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警总队警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专用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100%预留给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网”(htt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27日 至 2022年08月03日 ,每天上午 10:30至13:30 ,下午 15:30至19: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乌****大道****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方式: 现场获取;符合本次招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向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财库【2020】46号))(以上资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原件备查)前往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300.00(现金)

售价(元): 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乌****大道****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乌****大道****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警总队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991-***6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道****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联系方式: 135****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黎

电 话: 135****1989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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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471/wo2kP4IB60IdtqQhRxv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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