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
- E6200000600039523001001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并获准从事IG541气体的气瓶充装及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并获准从事IG541气瓶的检测;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1个单项合同额在100万以上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6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项目5年以上管理经验(担任项目主管及以上职务)(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2023年3月-2023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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