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及《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楼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择服务供应商,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二)预算资金:1600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以内,通过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最终费用以实际产生为准。
(三)服务地址: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路****号)。
(四)服务内容:
按国家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服务供应商应做到:
1.开展全面性维护保养工作。一是每月对下述所有系统及设备进行一次逐点核查及功能测试,每季度进行一次重点系统联动测试(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防排烟系统、灭火系统的联动)。二是每月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标识进行例行维保。乙方发现安全隐患后应立即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整改,如因乙方排查、告知不到位导致相关的处罚,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每次维保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交《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内容包括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维保项目、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设备运行状态等编制的消防设施维保报告。
3.维保过程中发现一般隐患(如设备轻微积尘、标识模糊),当场完成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如设备故障、线路破损等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问题),立即向甲方书面汇报,并出具整改方案及应急防范建议维护保养内容和实施方案。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给水系统
(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防火卷帘系统
(8)消防供电系统
4.消防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一是乙方需制定消防演练方案,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场指导、调试消防设施,组织实施实操演练,保障演练顺利实施,演练完成后向甲方出具演练总结评估。演练时限要求:每年9月底结束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二是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二)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自行声明)。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方案。至少应包含报价方案、服务方案等。
(三)授权情况相关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此项目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上述材料需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供(邮件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报送时间与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17时前
(二)报名地址:****路****号(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窗口管理科),联系人:桂老师,联系电话:0871-****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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