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度市辖城区道路交通标志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四****司 点击查看 | **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西航港大道北段***号商务楼4号楼2楼***号 | ***,***.**元 | 合计(总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九林、游建华、韩昌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为基准价格,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成交金额***万以下的按照1.5%进行计算收取,成交金额***-***万按照1.1%进行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采贷”相关信息: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局 点击查看;联系科室:南****局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联系地址:**顺****路****号 点击查看***室,邮编:******。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代理服务费收取信息(收款单位:四****司 点击查看,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中****公司 点击查看**西区支行)。
5、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请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1幢5层1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队 点击查看
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司 点击查看
地址:**省******路****号 点击查看1幢5层1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点击查看
四****司 点击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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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449/ZyxPuZ0BMqitpwL5WQk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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