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286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学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理论与实训结合,着力提升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政治素养和农业专业技术水平。
二、遴选对象
2025年拟在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培训基地中,择优确定1个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凡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均可申报。
三、培训任务
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粮油班),3个班共150人;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水果班)2个班共100人;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无人机操作手班)1个班共50人;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电商班)1个班共50人。以上共计开设7个班,培训总数350人。
四、培训时间
2025年10月—11月。
五、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基层农村实用技术人员培训能力,有多年从事农村实用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具有培训资质,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课程设置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多样性。
(三)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无人机操作培训相关师资。
(四)有专人整理培训材料,做好培训课件制作、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培训方案、课程设置、课件内容经县农业农村局审定后,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并接受监督检查。
(七)一票否决条件:法人有不良征信记录;培训机构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上一年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
六、申报材料
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学校)请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开展农村实用技术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2.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征信记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报名材料一式三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与科教办公室。
七、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八、遴选程序
1.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合江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
联系人:朱 伟(152****6585)
梁应兵(133****5888)
联系地址:****路****号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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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4037/hPczx5kBJ4i9JSOwl-j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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