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XCG-202307100031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宁乡经开区在建工程消防质量、消防安全监管服务与专项检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长沙市开****大道****号****城组团C1栋301号 | 39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3年度宁乡经开区在建工程消防质量、消防安全监管服务与专项检测 | (1)消防施工质量监管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查验内容包括: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 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建筑背部装修防火、防烟分隔、防爆、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及消火 栓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 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消防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火 灾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电源及配电,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标志指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防排烟系统及暖通、通风、空气调节,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气和消防通讯系统,防 火涂料等。 (2)施工消防安全监管 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建筑防火(临 时用房防火、在建工程防火等)、临时消防设施(灭火器、应急照明、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防火 管理(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用火用电用气等)等方面的检查。 | 1、供应商应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格,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相应项目的设计图纸,出具科学、客观、真实的检测报告。 2、供应商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为工作人员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设备,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供应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各项规范进行检测。供应商独立承担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财产或人身损害责任。 3、实施项目检测时人员不得少于3人。 4、项目现场检测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需出具检测报告。每季度出具消防安全、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查验报告。 5、供应商按国家或地方行业消防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的规定配置消防检测工具,如烟枪、温枪,风速仪、照度仪、消火栓测压仪、末端试水流量仪等,进行消防设备测试,按要求做好测试现场和相邻设备的保护工作。 6、供应商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为工作人员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设备,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供应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各项规范进行检测。供应商独立承担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财产或人身损害责任。 7、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不得在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从事与本次采购相同的业务。 8、本项目每次第三方服务中应该包含初检和复检。 9、供应商应安排一名内业人员配合采购人相关工作,并常驻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办公。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 39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金华 、 程光明 、 周利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服务费为:7500元(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 收取对象: 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道****号****大楼
联系方式: 0731-****1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南楚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中源凝香华都26栋2单元1403A室
联系方式: 135****4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铁文
电话: 135****4850
湖南楚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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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393/lmzIjYkBLrlj_wdLLRK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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