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麓区公共厕所负压除臭设备运维工程采购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JCG-GK-20260818002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岳麓区公共厕所负压除臭设备运维工程采购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湖南湘江****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与望岳路交汇处诚兴园5栋 供应商(乙方): 湖南普泰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路****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一.公厕除臭服务要求 1.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除臭维护服务。 2.乙方每月必须至少一次至使用地点进行除臭设备维护、检查、药剂配送(相关服务可同时进行),检查用户是否有正确操作除臭设备,是否需添置或更换除臭设备药剂,并填写维护记录手册。 3.乙方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安全性能负责,若发生安全性能引发的各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赔偿。 4.乙方应保证工作范围内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二、应急处理要求 2-1.服务期内,乙方人应无条件保证服务的正常运行,如因更换、维修设备,服务期间产生臭味接到居民投诉,则继续按照考核标准扣分 2. 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应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有临时解决方案。 三、人员培训要求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出具培训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乙方还需就设备的功能对采购人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规范培训,培训地点为除臭设备所在地。 3-2.乙方在服务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等,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设备拆装及寄存 4-1.若因公共厕所建设或整改需拆除除臭设备,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安装拆装,并对拆装设备进行寄存与保管。 4-2.公共厕所建设或整改完成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拆除的除臭设备再次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合格后设备达到正常工作状态。 五、甲方负责对项目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和市民对该公厕的除臭效果满意度(以是否有有效投诉为准,群众投诉、传媒曝光、上级部门的批评、***网络传播的投诉意见等方式)将作为除臭效果的考核指标,乙方须在每个站内建立巡查维修记录手册,以便于抽查。 5-1、考核方式: ①乙方负责每月不少于1次的常规巡查; ②不限时间、不限地点以随机抽检方式抽检各站点除臭设备使用情况及除臭效果情况。 六、考核内容 6-1.甲方每月不定时抽查乙方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将在当期服务费中进行考核或视情况严重进行处罚:乙方签订合同后不能按规定地点、规定时间提供服务,超过5个自然日,且未说明情况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启动应急方案聘请非乙方负责项目运营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取费标准由甲方与服务方协商确定。 6-2考核评价对象: 1.本办法适用于与甲方签订项目合同的乙方以及由乙方按照合同派遣至湖南湘江****中心的工作人员。6-3考核评价原则: ①每月考核一次。对乙方维修维护管理等情况进行月度考核,由湖南湘江****中心各维护所根据考核细则统计分值并交基建设备维修科汇总,季度考核季度得分为3个月的平均分。 ②考核计分采用百分制倒扣分方式,每扣0.1分对应扣款金额为壹佰元整。季度成绩低于85分则由甲方对乙方进行约谈与整改,季度考核连续两次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③考核评价标准 岳麓区公共厕所负压除臭设备运维工程考核表
6-4.对除臭药剂、除臭效果有争议,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公厕除臭效果及除臭材料进行检测,检测费由提出乙方支付,如检测结果达不到项目要求,则责令乙方三日内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未达标,则扣减该服务点当月的服务费及材料费。 6-5.在重大节日、主要活动期间及甲方有重大工作任务或突击性任务时,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提出的临时性要求,但不另行增加费用。 6-6.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6-7.巡查的服务时间:夏令时(上午8:00到下午18:00),冬令时(上午8:30到下午17:30),每个月巡查一次。由乙方制定巡查规划和时间。巡查时记录、水、电、设备设置等内容进行测试,并经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发现问题现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通知维修队伍及时维修. 2.人员配置要求1、团队成员不低于4人,须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维护人员3人,需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1、为保证项目24小时正常运行,需配备巡查维修专用车辆不少于2台,一辆用于巡检与保养,一辆用于维修与应急。****楼梯车辆一台。每车都有专车工具,及配件。公司常备配件不低于一周的使用量。乙方必须针对采购人各种不同品牌、型号的除臭设备备足相应的零配件,确保维修顺利进行。提供的零配件须与设备原配件规格、型号、材质一致,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配件维修更换记录在服务工单上,公司客服文员专门发放、汇总登记、盘点。 2、设备未到使用年限,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一终止维修或作报废处理(人为损坏无法维修除外)。 3、巡查发现设备故障或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须提供现场维修,到达现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小故障8小时内修复,大故障24小时内修复。特殊时期(甲方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时),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加派人员紧急抢修。设备如需返厂维修,乙方必须先行提供备用设备。 4、现场维修不得干扰或影响公厕的正常工作,维修前必须先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后报送相关材料给乙方。 4.其他要求一除臭剂参数及要求 公厕的除臭效果应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二级排放标准;生物除臭剂安全性能符合《CJ/T516-2017》生活垃圾除臭剂技术要求。 1、考虑到安全性,需提供省级职业病防治部门出具的急性经口毒理性实验检测报告(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生物除臭剂货物必须无刺激性,需提供省级职业病防治部门出具的皮肤过敏检测报告(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生物除臭剂主要由枯草芽孢杆菌、乳酸菌等有益菌种组成(注:生物剂的PH值不大于3.5,活菌总数≥5.8×109cfu/mL, 枯草芽孢杆菌≥5.0×109 cfu/mL, 乳酸菌总数≥0.52×109cfu/mL,沙门氏菌不得检出,必须无有害菌群,生物复合剂保持期≥12个月);颜色为棕色液体,气味芳香并略带酸味。 材料费用明细表(按年预估)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1.每季度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的人工费用、工机具费用、车辆费用及材料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年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2. 其中人工费用、工机具费用、车辆费用总价包干,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结算;材料费用按实结算,具体结算数量以甲方内审审核数量为准。 3. 在项目服务期****中心站点的公共厕所负压除臭维保设备,统一纳入此次运维服务的范围内,不另行追加费用。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湖南普泰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43050178503600000255)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9-11 —— 2027-09-10
五、服务地点湘江新区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甲方自行组织,采用分期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每季度付款之前组织验收,具体要求按长财采[2024J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1.验收依据:招、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每月考核情况表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2.争议处理:(1)验收结果争议:乙方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拒不认可或拒不盖章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本服务项目所需的药剂、耗材及办公用品配置等;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设备保养及维护;运维服务中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社保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拟派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人员须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意外保险,配备的人员与乙方之间发生任何纠纷和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及时处理与维护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避免妨碍甲方的正常工作或给甲方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甲方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3)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3)乙方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质疑。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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