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主体:海口市美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5日)
3.公示地点:***网站
(http://****.gov.cn) 、建设项目现场;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ml****@****.com;
(2)书面意****路****号海口市美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邮政编码:570203;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随信附带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5.咨询电话:66****25,联系人:王工、桂工。
2024年6月26日
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名称:****路****号****大院****楼三单元杨晋海、林进福等业主
2.建设项目名称:****大院****楼三单元加装电梯
3.建设项目位置:****路****号
4.方案审批内容:
****大院****楼****路****号,楼体为工字型,****楼杨晋海、林进福等27户业主申请加装电梯方案变更。经审查:
****大院****楼三单元加装电梯的初步设计方案,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于2023年2月16日出具规划意见(海资规美〔2023〕132号),现根据施工单位反应并经现场查看,该项目如按照原设****楼梯承重墙的情况,****楼梯间结构完整不受破损,业主向我局申请设计方案变更。
按重新送审的设计方案,拟加装电梯存在以下变更:****楼梯踏步⑤--⑥轴交A-A轴处,***平台,作为连廊入口。***平台由原来1米增加至2米,***平台作为连廊出入口;原1.9***平台变更为1.3米,踏步数由原来的10个台阶变更为9个台阶,台阶平面长度由 2.34米变更为1.6米,变更****楼梯踏步,加装电梯以后,****楼梯仅作为消防应急施工功能,仍满足消防车道的要求(详见设计方案)。加装电梯每层停站连接消防逃生通道,****楼梯上加装钢架踏步,仅作为紧急疏散使用,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6.8.10规定,加装****楼梯踏步最小宽度和最高踏步要求。
现按照《海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和建议,按程序进行公示。(异议反馈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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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3908/i3T0U5ABbDT6YNpW-vn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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