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及《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7)的有关规定,现对天等县儿童福利院消防安全评估进行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天等县儿童福利院消防安全评估项目
二、项目采购单位:天等县民政局
三、招标评估内容:对****楼(每栋3层)消防安全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
四、评估项目概况及规模
(一)项目地点:****路****号(****大院内)。
(二)评估项目建设内容
天等县儿童福利院建筑面积1865.07平方米,两栋每栋3层(****大院内4栋和5栋)。于2024年 1 月完成消防设施改造,于2026年 4 ****楼安全质量鉴定,楼栋安全等级为B级 。
(三)采购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以内。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天内。
六、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消防安全评估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清单、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具备消防设施安装、调试及消防安全评估的实操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需有消防安全评估相关业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天等县民政局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4、拟投标本项目单位(企业)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单位(企业):
(1)拟投标本项目单位(企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拟投标本项目单位(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拟投标本项目单位(企业)被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拟投标本项目单位(企业)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拟投标本项目单位(企业)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请于2026年6月10日-12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楼局办公室(****路****号)。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网http://www.****.gov.cn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民政局
联系人及电话:杨 工 梁 工 电话0771-***1159
地址:****路****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5166
天等县民政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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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3898/VzP0D6ABni4p5U9XSob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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