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及《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7)的有关规定,现对天等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消防安全评估项目进行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
天等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消防安全评估项目
二、项目采购单位:天等县卫生健康局
三、招标评估内容:对天等县向都镇、东平镇等卫生院业务用房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并出具报告。
四、评估项目概况及规模
(一)项目地点:天等县向都镇、东平镇、福新镇、把荷乡、上映乡、小山乡卫生院院内。
(二)评估项目建设内容
(三)采购预算金额:项目总控制价陆万元整(¥:60000元)以内。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天内。
六、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消防安全评估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清单、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具备消防设施安装、调试及消防安全评估的实操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需有消防安全评估相关业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4.拟投标本项目单位(企业)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单位(企业):
(1)拟投标本项目单位(企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拟投标本项目单位(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拟投标本项目单位(企业)被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拟投标本项目单位(企业)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拟投标本项目单位(企业)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请于2026年6月12日-16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楼。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网http://www.****.gov.cn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及电话:梁 工 电话0771-***2248
地址:****城南办公区5栋
监督部门:天等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1-***1176
八、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询价招标单位需求及有关风险,本项目的财政拨款需严格遵循财政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流程,受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拨款审批周期延长或拨付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天等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2日
天等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消防安全评估项目明细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工程性质 |
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
1 |
天等县把荷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天等县把荷乡卫生院院内 |
医疗建筑 |
1315.88 |
|
2 |
天等县东平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天等县东平镇卫生院院内 |
医疗建筑 |
769.4 |
|
3 |
****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楼) |
****中心卫生院院内 |
医疗建筑 |
1094.69 |
|
4 |
天等县小山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
天等县小山乡卫生院院内 |
医疗建筑 |
1090.88 |
|
5 |
****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中心卫生院院内 |
医疗建筑 |
975.65 |
|
6 |
天等县福新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天等县福新镇卫生院院内 |
医疗建筑 |
1099.76 |
|
7 |
****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项目(****楼) |
****中心卫生院院内 |
医疗建筑 |
379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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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3898/1Pv0D6ABLRKCxEZfTgo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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