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5标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5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6.4中2、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加分业绩:类似工程***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并提供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需提供;非依法招标项目,有中标通知书的提供,无中标通知书的,需予以说明)、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中须有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姓名,且担任的职务须与拟任职务相同(如项目经理对应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项目总工程师)对应技术负责人,下同),否则不予认可。问题:请问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中没有体现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且担任的职务,是否可以补充提供业主证明等相关资料证明项目负责人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经查招标文件无合同编号,请问合同编号是否填写:招标投标交易编号:HNSJ-202608SL-008701?
答:合同编号可按本项目招标投标交易编号填写。
问题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款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第2条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中要求:“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的人员为准,且变更通过时间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须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文件和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资料,否则不予认可”。由于部分省份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针对项目经理变更备案的相关要求及变更备案业务,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平台业绩详细信息截图(该截图中备案有项目经理姓名)是否可以。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变更无需备案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无需行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说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变更确需备案的,则认定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存在在建的情形)和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文件,变更时间以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文件时间为准。
问题4: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条款,我方有以下问题提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1、本条款 “其他人员要求” 栏标注为 “/”,是否代表本项目对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以外的其他派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无强制岗位、人数、职称等级及专业类别要求,投标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合理配置人员?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9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派驻现场施工人员)组成表》应响应此表要求(相应的岗位人数、职称等级不低于此表要求,专业类别对应此表),此表中人员为承诺制,投标人不需提供具体资料,中标后按合同约定到位履职”。请问投标阶段是否只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具体资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其他人员承诺即可,不用提供具体资料。
答:1、在项目实施阶段投标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中4.6.6本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配置人员。2、 在投标阶段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提供具体资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其他人员提供承诺即可,是否提供具体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问题5:商务标部分1、根据住建部《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关于“资质证书及承包范围”的规定:对工程设计人员符合本《实施办法》要求,且其他条件符合新《特级标准》的企业,经核定后颁发新版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并注明施工总承包业务范围,同时颁发相应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符合前款的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为充分体现公平公开竞争原则,建议将本项目资格要求中“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更改为:“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水利水电专业中任意1 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任意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二、技术标部分1、技术标采用暗标,对字体、字号、颜色、页面间距等有没有要求?是否自定义? 2、附图是否可采用A3或者A3加长纸,可否用彩色线条,以方便表达?是否也算一页? 3、招标文件P192页本合同工程计划2026年10月15日开工,2029年8月30日全部完工,合同工期35个月。与计划开竣工日期2026年10月18日-2029年10月30日不一致;P193页中的表1-4“本合同工程施工控制性进度表”中的计划完成日期是否影响?
答:商务标部分1、根据《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的相关规定和“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运行逻辑,系统可支持符合条件的特级资质投标人自行在主体库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依据文件、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判定资质符合,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负责对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确认。
技术标部分1、2、3: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P138“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用量依次参照《全国2002水利预算定额》、《湖南水利水电建筑安装预算定额(2015)》;若以上定额没有可供参考的,可参照其他行业有关预算定额;若无定额可供参考,可以发包人、监理人现场计量确认的消耗量确定。”请问本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可以使用《全国2024水利预算定额》?
答: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企业能力,按照招标清单报价要求自行报价。
问题7:1、请问能否提供本项目的材料及设备预算单价,作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参考? 2、请问本项目的材料及设备预算单价采用何地、第几期的造价信息价? 3、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二)施工交通工程”、“(二)其他施工临时工程”、“(四)环境保护专项措施费”所提供的控制价为子项金额累加的合计项,请明确以上几项是否只需要提供合价报价?若不是,请提供各子项的具体控制价,方便我方报价。 4、招标文件138页,专用合同条款“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中提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用量依次参照《全国2002水利预算定额》、《湖南水利水电建筑安装预算定额(2015)》”;根据水总〔2024〕323号“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的通知”,《全国2002水利预算定额》已于2025年4月1日正式废止,改为使用《全国(2024)水利预算定额》。请明确此条款是否矛盾且需要更改。 5、请问最高控制价的费率按什么规定或文件计取? 6、请问混凝土使用商品混凝土还是拌制混凝土? 7、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5标招标文件第31页要求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加分业绩:“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的人员为准,且变更通过时间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须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文件和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问:由于部分省份未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必须办理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手续”,或“项目业主为行政主管部门下辖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无需备案”的,导致部分潜在投标人仅有“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文件”,可否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文件”和“项目所在地无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说明”,是否也符合投标要求?请贵方给予明确答复。
答:1、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企业能力,按照招标清单报价要求自行报价。2、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企业能力,按照招标清单报价要求自行报价。3、按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章节已做出技术要求,子项报价由投标人自行填报。4、按招标文件执行5、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企业能力,按照招标清单报价要求自行报价。6、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即可。7、答复同问题3。
问题8:1、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5标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单价都有单价限价,请明确所有单价是否都按照单价限价范围进行报价? 2、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5标招标文件第474页消防系统设备的安装中,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量清单1~8标注的是A(图1),但在表03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14.1~14.8标注为B,请明确是按照招标文件标注还是工程量清单的标注进行报价?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招标范围中描述:新建水闸5座(节制闸2座,泄水闸3座,分水闸1座)。请问关于新建水闸数目是否描述错误? 4、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一部分土建工程-12砌体工程-12.1.1工作范围中规定:工程项目主要为浆砌石、预制混凝土块、砌砖等砌体工程。其中关于预制混凝土块砌体工程未见相关图纸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相关描述,是否不涉及该项目。 5、杉山分干渠施工用地范围图,图号(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01~15)临时堆存场、施工区面积未标出,请问相应的临时堆存场、施工区面积是多少?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9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派驻现场施工人员)组成表》应响应此表要求(相应的岗位人数、职称等级不低于此表要求,专业类别对应此表),此表中人员为承诺制,投标人不需提供具体资料,中标后按合同约定到位履职”。请问投标阶段是否只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具体资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其他人员承诺即可,不用提供具体资料?
答:1、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2、除金属电线保护套管为B类,其余为A类,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3、新建水闸为6座。4、不涉及预制混凝土块砌体工程。5、详见杉山分干渠施工用地范围图,图号(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01~15)临时堆存场、施工区面积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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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号 |
临时堆存场面积 |
施工布置区面积 |
施工区面积 |
施工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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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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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01 |
14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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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02 |
1071.55 |
10060.31 |
44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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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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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04 |
3608.13 |
254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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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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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06 |
80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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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07 |
11313.26 |
70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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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08 |
9337.58 |
47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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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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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10 |
558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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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11 |
55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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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12 |
1225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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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13 |
4510.15 |
199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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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14 |
14205.46 |
71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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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D/C044b-06-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用地范围图-15 |
325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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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9618.73 |
15073.72 |
27279.63 |
12259.34 |
6、答复同问题4。
问题9:1、招标文件中约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用量依次参照《全国2002水利预算定额》、《湖南水利水电建筑安装预算定额(2015)》;若以上定额没有可供参考的,可参照其他行业有关预算定额;若无定额可供参考,可以发包人、监理人现场计量确认的消耗量确定。”但目前水利部已发布的现行水利行业定额为2024版《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水总〔2024〕323号),请招标人明确本次投标是否改用现行水利定额进行编制。 2、本项目清单中有机电设备及安装以及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且招标文件规定建安税率按照9%计取,设备及材料税率按照13%。但根据2026年1月份国家新出增值税法中要求“配套附属服务应按主附关系归并计税:建筑安装价款中,依附于我方销售设备及装置性材料的配套安装服务,与设备、材料销售构成法定主附关系,应归并为一项独立交易、统一适用13%税率,那么招标清单中的机电设备及安装以及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清单章节安装与设备税率是否统一应修改为13%的税率。 3、招标文件中“表09 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如下,请明确是否可以根据需要将外加剂分类列项? 4、招标清单“表03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1.1.23项“热镀锌波形护栏”计量单位为“m”,请明确护栏高度。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企业能力,按照招标清单报价要求自行报价。2、按招标文件执行。3、投标人自行决定。4、****中心高度为 600mm。
问题10:1、请明确招标清单中单位为项的是否均为总价项目,需要提供总价分解表?2、请明确招标清单工程量数值以显示为准还是以实际值为准?3、招标文件未见合同编号,请问合同编号如何填写?或者不填报?4、招标清单中“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外加剂只有两列,如涉及三个及三个以上外加剂投标人是否可自行增加列数,且修改相对应外加剂名称,例下图:
5、招标清单中撒草籽清单单位为hm2,按照控制价计算为0.03元/m2是否有误。
6、请明确帷幕灌浆孔单孔长度?
7、招标清单中帷幕灌浆施工为同一处,此处封孔费是否重复?(下面截图为示例)
8、招标清单中洞挖清单是否考虑不良地质超挖量?9、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含投标报价编制说明,是否该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可放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表01 投标总价”表之间。10、表14 总价项目分解表下方“注:项目编码应遵守《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请明确是否该要求是要求投标人自行给总价分解的清单项编制项目编码还是项目编码可空着不填。11、招标文件《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3标(招标清单)》给出各清单项的单价控制价及合价控制价,①是否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均因小于该清单项的单价控制价;②若不是,请明确是否仅需最终投标总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即可。12、招标清单中“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工程名称为: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4标是否修改?
答:1、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自行报价。2、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3、合同编号可按本项目招标投标交易编号填写。4、可以增加。5、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6、以招标图册为准。7、封孔费用包括在相应灌浆单价中,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8、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有关条款。9、满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即可。10、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11、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12、修改为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5标。
问题11:1、根据招标设计图册里面算出来隧洞长16.048km,招标文件里面隧洞长15.876km,隧洞长度不一致,以那个为准? 2、招标设计图册隧洞纵坡面图中各围岩类别对应桩号不完整,无法统计分析各类围岩对应的施工长度。3、招标设计图册中白岩岭1#隧洞、白岩岭2#隧洞、董易隧洞、冯家斗渠分水洞、董易支洞,平面布置图中洞径为2*2.5m,结构设计图中洞径为2*2.3m,洞径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1、招标设计图册隧洞总长包含分水支洞长度,以招标设计图册为准。2、围岩类别以地质图为准,详见《梅山灌区工程灌5标杉山分干渠工程地质纵剖面图》。3、以结构设计图为准,灌区5标杉山分干渠所有隧洞洞径均为2*2.3m。
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10月8日17时00分;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10月9日9时00分。
本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答疑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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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387/-EoXyKABni4p5U9XvDq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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