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9-04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溆财采计(2026)113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供应商(全称):湖南湘攸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6)11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采购汽修仿真、AI导游综合服务实训室、无人机、***网络实训室等专业教学设备。详见合同。
6、项目经理:详见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7998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柒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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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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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南湘攸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溆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
否 |
详见 合同 |
中航恒拓,中航恒拓,中航恒拓,清大视讯,富可士,得胜等 |
26套,25 架,25套,1套,1组,4台等 |
套、架、组、台等 |
2300,10200,2950,15000,6800,980等 |
17998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起始日期:2026年9月3日,完成日期:2026年11月2日。总日历天数:60天。
地点:溆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乙方负责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包工包料。
四、付款方式
(1)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899,900.00元(大写:捌拾玖万玖仟玖佰元整);设备投入使用满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7%,即人民币845,906.00元(大写:捌拾肆万伍仟玖佰零陆元整);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的,无息支付剩余3%,即人民币 53,994.00元(大写:伍万叁仟玖佰玖拾肆元整)。
(2)本项目不设预付款,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按前款约定在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届满后无息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磋商文件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签字之日 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9月3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溆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李昱贤
电话:/
传真:/
地址:溆浦县
乙方:湖南湘攸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史建坤
电话:178****4301
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街道远大路附1****城、913-915房-583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帐号:59508077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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