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消防站车辆和器材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2-05
采购合同编号: 溆财采计(2025)140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应急管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迅捷安应急装备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城北消防站车辆和器材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5)140;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国产泡沫水罐消防车(3吨)、国产泡沫水罐消防车(12吨)1台、***平台消防车、国产抢险救援车、越野指挥车(所有车辆需符合国家消防产品强制认证标准,具体配置、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为准,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配置确认单);
(6)项目经理:戈飞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498000.00元 ;大写:陆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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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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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迅捷安应急装备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城北消防站车辆和器材采购 |
否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6498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完成全部车辆的交付、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履行期限:详见合同;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约定履行。
4.付款: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货款,全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70%货款。乙方需提供在付款时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叁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 12月 5 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
9.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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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溆浦县应急管理局 |
乙 方:迅捷安应急装备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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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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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谢怀 |
委托代理人:戈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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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8****3255 |
电 话:180****9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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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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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路****号 |
地 址:十堰市茅箭****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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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茅箭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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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帐 号:17225801040021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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