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旅游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地派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自2025年挂牌督办以来,地派镇政府高度重视整治工作,持续深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地派镇政府累计排查工业企业122家、九小场所387家、出租屋32栋、公共场所12家,消除火灾隐患2200余处,培训公众超过2000人次,有力提升地区本质消防安全。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地派镇整治情况进行实地评估验收,并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和资料审查。经综合评定,地派镇政府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验收合格,予以摘牌(具体名单见附件1)。摘牌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继续做好整治工作“回头看”,切实防止隐患反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综合龙门县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情况,经调研评估,县政府决定对龙潭镇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具体名单见附件2)。被挂牌督办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分析评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制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任务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于2026年底组织对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予以摘牌;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继续挂牌督办。
龙潭镇整治方案、工作联系人名单请于2026年6月27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底前须将本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吴嘉讯、吴达烦,粤政易同名,联系电话:78****68)。
附件:1. 予以摘牌的2025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2. 挂牌督办的2026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5日
附件1
予以摘牌的2025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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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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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 |
地派镇 |
附件2
挂牌督办的2026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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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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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 |
龙潭镇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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