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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体育职业学院教学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1FJ-006002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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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601FJ-006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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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体育职业学院教学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省发改委关于湖北体育职业学院教学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6]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体育职业学院(湖北省体育运动学校),建设资金来自省体育局从省级体彩公益金统筹列支,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体育职业学院(湖北省体育运动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湖北体育职业学院教学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武汉市****大道****号湖北体育职业学院校内。 | ||||||||||||||||||||||||||||||||||||||||
|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新建2****楼,1栋地上三层、地****中心,1栋地上七层、****楼。总建筑面积57061.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876.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84.39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教学实训用房、图书馆、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等,同步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外道路及绿化等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25116.18万元 | ||||||||||||||||||||||||||||||||||||||||
| 其他:(1)总工期:42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共30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390日历天。(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定标。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处于暂扣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1.3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4人员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不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申请人为其在近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同时担任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申请人为其在近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施工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同时担任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扫描件,未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申请人为其在近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1.5其他要求:详见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联合体协议,并作为投标文件附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所有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4其他要求: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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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6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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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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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352/ulQMNKEBni4p5U9XiXS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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