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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太和生命科学有限责任公司细胞实验室改建项目湖北省太和生命科学有限责任公司细胞实验室改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609FJ-029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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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609FJ-02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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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太和生命科学有限责任公司细胞实验室改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8-420303-04-05-48404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太和生命科学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省太和生命科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办****楼三层 建设规模:GMP级干/体细胞实验室改造,含温控、检测、仓储设备等,依据国务院818号文件精神,自主生产临床级干/体细胞,用于国家生物新技术备案临床研究。技术标准:A+B级净化。项目建筑占地面积为2856.4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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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含细胞实验室全部功能区及配套辅助用房的深化设计、办理图审及办理施工许可证、采购(主要包括配套设备、材料、系统等)与施工,本项目为 EPC 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细胞实验室全部功能区及配套辅助用房的深化设计、全套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图纸送审、图审意见整改闭环;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全套资料编制报送;整理全套申报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全部配套设备、材料、系统等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质保责任期维修维保工作。具体如下:(1)设计部分:细胞实验室全部功能区及配套辅助用房的净化建筑装修装饰、净化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特殊气体工程、拆除工程、消防工程、抗震支架、土建工程各项专业的施工图设计;(2)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相关全部工作: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套施工图(含各专项配套图纸),图纸深度满足本地图审机构审查要求;负责全套图审资料收集、组卷、报送;对图审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由中标人完成图纸修改、回复、重新送审,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施工许可证办理全部实务工作:中标人负责整理、编制、组卷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要全部技术资料、施工单位资料、设计资料;完成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备案全套资料报送、对接主管部门;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许可证申报,协助招标人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施工部分:细胞实验室全部功能区及配套辅助用房的建筑装修装饰、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气体工程、拆除工程、消防工程、抗震支架、土建工程及部分实验家具。本工程为后期用房改造升级,***平台、细胞样本存储质控场地及产业成果展示洽谈载体,主要包含细胞实验室、辅助用房、设备机房等建设。①细胞实验室:设置PCR 区、准备区、样本前处理、理化实验室、稳定性研究室、内毒素检测室、仪器室、流式细胞室、阳性成品储存、冰箱间、液氮存储区等。②辅助用房:主要设置有办公室、会议室、展厅、男卫、女卫、气瓶间等辅助用房。③设备机房:空调等设备机房。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30 合同估算价:7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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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设计-工业管道GC2级及以上】;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压力许可】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至少取得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③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④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⑤如是联合体单位,其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拟派。2)拟派设计负责人:①取得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3)拟派施工负责人: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④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 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② 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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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09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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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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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平台。具体方法:(1)****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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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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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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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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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352/kZ4-yaABMqitpwL5Ond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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