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BJZ****-***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中,“供应商提供合同总价款**%的履约保函”更正为“供应商提供合同总价款8%的履约保函”。 2.原开标时间 **** 年5月** 日 9 时** 分更正为****年6月1日9 时** 分。 3.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更正为****-******** 点击查看 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更正文件,因未使用新的招标(采购)文件造成无效投标等后果的投标供应商自负。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衡****局 点击查看本级
地址 : ****路**** 点击查看 号****中心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 孙佩玲 ****-*******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司 点击查看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 室 联系方式 : 王雪 ****-********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雪
电话: ****-******** 点击查看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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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35/J0QLK54BMqitpwL5WRA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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