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购置消防执勤车辆项目 | |
|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财购-2020-76 | |
|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0年05月21日、《***网》《***网》、《***平台》、《***网》、《***网》、《***网》、《****中心网》 | |
| 四、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6月15日09时30分 | |
| 五、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5月22日00时00分 - 2020年05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0年06月02日17时00分 | |
| 六、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七、变更内容 |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
|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5)评标标准 3.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以来在国内实施完毕的1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每份得1分,最多得3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三项:1.合同和验收报告;2.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需显示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中标通知书或银行收款凭证或不低于合同总额80%的发票。注:有效业绩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变更为: | |
| 1.“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5)评标标准 3.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以来在国内实施完毕的类似业绩,每份得1分,最多得3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三项:1.合同和验收报告;2.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需显示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中标通知书或银行收款凭证或不低于合同总额80%的发票。注:有效业绩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2. 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已发布****中心会员系统“答疑文件”中,请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下载并认真阅读。 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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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联系方式 | |
| 1. 采购人: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 | |
| 地址:****新村大道附近 | |
| 联系人:高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1-****0001 | |
|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高****路****号****楼 | |
| 联系人:王先生、宁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1-****0950 | |
| 发布人:操作员02 | |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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