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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西平县人民医院 2026年10(至)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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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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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西平县人民医院 |
****楼消防设备更换项目 |
一、项目名称:****楼消防设备更换项目 二、项目包括:****楼消防设备更换(附设备更换清单及参数)。 三、价 格:招标控制价290000元(包括消防设施、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等所有费用) 四、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满足地方标准及甲方要求。 五、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点收确认为准。 六、设施质量:本次消防设施更换无指定品牌(但要求一线品牌),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甲方对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本设施在正确的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产品质量必须达到或超过国家、行业标准。****楼****楼、****楼消防设施互通互用。 七、投标公司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消防设施安装及维修内容,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完成该项目必备的工具仪器、设备和相关专业人员。 备注: 1、****城投标期间必须到院方现场勘查,并到院保卫科签到填写现场勘察证明并递交投标公司报名资料及公司营业执照、现场勘察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电话0396-***8139) 2、付款方式:项目全款由中标方全款垫支,待设施安装完毕,运行正常,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3、在质保周期一年内,如消防设施出现故障,中标方接到院方故障电话后,四十分钟内务必赶到现场维修,维修所更换的设备、零配件费及工费免费,因未及时赶到维修,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中标方全部负责。 4、不具备资格、提供资料不完整或没有勘察现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公司视为恶意竞争,按无效报价处理。 |
29.00 |
2026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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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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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平县人民医院 |
| 2026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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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327/wVCSGqEBni4p5U9Xq_L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