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羊财公开招标-2026-7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羊山新区应急管理局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7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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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本项目采购消防车辆为应急抢险装备,需尽快投入使用,湖北新中绿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迟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致使后续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严重影响项目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决定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一专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 ||||||||||||
| 3、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2日14时30分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公示期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信阳市羊山新区应急管理局 |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大厦 | ||||||||||||
| 联系人:周先生 | ||||||||||||
| 联系方式:136****909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北京中咨华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北****大街****号 | ||||||||||||
| 联系人:陈峥 | ||||||||||||
| 联系方式:155****1111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陈峥 | ||||||||||||
| 联系方式:155****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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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327/I6dCL6EBMqitpwL5xql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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