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 1号线消防设备委外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108050007)
本招标项目 南宁轨道交通 1 号线消防设备委外维保服务项目 “ 招标人 ” 为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 1 号线消防设备委外维保服务项目
1.2 项目地点:南宁市
1.3 项目规模:南宁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石埠站 - 火车东站)线路全长约 32.1km ,均为地下线;共设 25 座车站,其中换乘站 6 座(广西大学站、火车站、****广场站、****广场站、埌东客运站、火车东站)。设置 1 段 1 场,分别为: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另设 2 座主变电站分别为:秋屋主变、万力主变。
1.4 招标范围 :
南宁轨道交通 1 号线消防设备维保范围包含正线 25 个车站 ( 石埠站 - 火车东站 ) 及区间、出入段线、出入场线、 1/2 号线联络线、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万力主变电站、秋屋主变电站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含感温光纤、消防电话、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红外对射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等 ) ,气体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系统,厨房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含消防风机、防火阀、防烟防火阀),水消防系统(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疏散及防火防盗卷帘设备等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维保主要工作内容: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值班、故障维修、应急抢修、节假日保障、对脏值过高的火灾探测器进行清洗、 EPS 蓄电池整组更换并将更换下来的蓄电池搬运至指定位置 、 EPS 蓄电池维护核对性放电、 配合气瓶检测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工作、临时任务等工作,并每月出具合格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南宁轨道交通自动化专业设备检修规程 》中的内容,并负责提供及更换所有建筑消防设备设施维保及故障修所需的备品备件。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5 招标控制价: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壹仟陆佰玖拾贰 万元整 ( ¥1 692 万元)。其中,分项招标控制价:维保部分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万元整( ¥145 0 万元),备品备件部分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佰肆拾 贰 万元整( ¥24 2 万元);备品备件招标控制综合单价 详见第七章招标控制价。
1.6 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期计划为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合同工期按开工令发布之日开始计算 43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正式进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须自行考虑进场准备时间,提前进场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合同总价中。
1.7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1.8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
2.3 业绩要求: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 1 项 城市 轨道交通消防维保项目或单项合同规模在 4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维保项目的业绩。
注: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 经广西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具有二维码的维保报告封面、首页等关键页的复印件 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内容(业绩时间、服务内容、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等,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该业绩);该业绩可以是投标人自身的,也可以是其母公司的业绩。若为其母公司的业绩时,须提供其母公司全额出资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或公司章程关键页;同时按招标文件的格式提供《业绩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业绩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前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中心网站,****中心“ 交易公告 ” 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如需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如有),***平台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3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5.2 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 [2021]71 号),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
5.2.1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中心****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 9 楼电子显示屏安排)。进入交易现场的所有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如因投标人未遵****中心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2 采用邮寄方式: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 399 号龙光国际 B 座 24 楼 2410 室(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 陈祈汛 、陈燕玲;联系方式: 199****9956 、 0771-***1925 。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5 : 00 ~ 18 : 00 。选择邮寄方式寄送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外包装上仅注明项目相关信息: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包裹的数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或短缺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 ****.gov.cn )、****中心( https://www.****.org.cn )、中国 e ***平台( http://www.****.com )网上发布。(不限于以上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69 号 地 址: 南宁市五象大道 399 号
邮 编: 530029 邮 编: 530029
联 系 人:李玉生、陈思思 联 系 人: 陈祈汛、 陈燕玲
电 话: 0771-277 9276 、 2778979 电 话: 0771-***192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n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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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2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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