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安县天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墙面环保型填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4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6553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3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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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乐安县天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墙面环保型填充材料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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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南环路永昌区(鑫顺源米业有限公司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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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乐安县天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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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江西济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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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南环路永昌区(鑫顺源米业有限公司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9'16.096″,北纬27°24'18.282″。项目用地面积为783m2,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3.75%。项目拟建两条生产线,建成后达年产800吨外墙填充料、900吨内墙填充料、500吨外墙抗裂砂浆、200吨保温砂浆、200吨干粉界面剂的加工规模;同时配套化工原材料销售、装潢墙面基体环保型辅材销售。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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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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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
DA001 |
粉尘(颗粒物) |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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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 |
粉尘(颗粒物) |
保持车间通风、加强日常管理和厂区绿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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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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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设备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隔声、距离衰减、减震、消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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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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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①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处理; ②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处理; ③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厂区内设一般固废暂存区(4m2)、危废暂存区(2m2)、垃圾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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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分区防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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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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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⑴危废暂存区泄漏防范措施 ①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②设置危废暂存区并使用醒目的标识,并定期由专门技术人员对标识进行检查。如果标识破碎或其他原因导致其无法识别,立即更换; ③危险废物的存放和转移派专门负责人进行记录登记,其中包括存放和转移的量以及日期等,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④危废暂存区等做好防腐防渗和防泄漏设施; ⑤危险废物采用防漏密封容器盛装并放置,定期检查盛装容器有无破损,以防止泄漏。 ⑵火灾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在生产区、仓库内设置严禁烟火标志,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在各车间处配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等消防物资,以便及时扑灭初期火灾; 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在开关断开、接触不良、短路、漏电时产生火花,防止静电放电火花;采取防雷接地措施,防止雷电放电火花; ③原料、成品储存于阴凉、通风处。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干燥通风; ④定期对原料使用过程中的相关人员,如联络员、仓管员、直接使用人员进行过程监察,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教育和岗位职责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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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排污口规范化 根据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废气排气筒、厂区废水总排放口、噪声排放源和固废贮存处置场所均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要求设立明显标志。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 表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形状及颜色表
表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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