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局:
你局《****城市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文悉。根据中共福鼎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26〕18号文件精神及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城市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城市公园项目
(项目代码:2609-350982-04-01-594713)
二、项目地址
****城街道
三、建设单位
****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公顷,分为南北两岸地块建设。其中,北岸地块面积约5公顷,紧邻站前大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红树林科普体验区、***平台、****广场、红树林时光栈道及附属配套设施;南岸地块面积约7公顷,紧邻玉塘大道、玉门南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年龄段运动环、亲子自然乐园、***平台、红树林自然活化空间及两岸联通区域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958.8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4246.62万元,建设资金由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及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6年9月17日起至2028年9月16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九、原批复鼎发改审批〔2026〕106号文同时废止。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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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2543/dEo6zKABni4p5U9Xx9_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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