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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码头进境免税店项目

2026-03-13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广东 - 深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深圳机场码头进境免税店项目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深圳市
采购单位 深圳机场码头进境免税店 项目联系方式 0755-****5939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X002602919 项目名称 深圳机场码头进境免税店项目
起始日期 2026年03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3月20日 17时3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其他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港务码头大道深圳机场码头-****楼
面积/数量 18.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出租期 2年
响应有效期 30个自然日 免租期 2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750元/平方米/月(租金采用月保底租金或月营业额(销售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方式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进境免税店)
履约条件 1.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充分了解《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关税〔2026〕2号)、《关于印发《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8号)等相关文件中限价要求,深圳机场码头进境免税店保底租金报价最低为750元/㎡/月、最高为1125元/㎡/月,月营业额提成比例报价最低为20%、最高为24%。
2.守法经营,及时交纳租金,不得将承租点位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3.须守法经营,其经营范围及经营内容须符合物业出租用途要求;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自费自行办理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卫生、二次消防、经营证照等。
4.负责自行承担支付免税店经营生产所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
5.须在安全、消防、卫生、环境形象管理等方面严格遵守出租方相关规定,签订相关管理协议并接受出租方监督检查。
6.知悉本次招租物业现状,并明确不影响其正常使用及不影响正常使用所需办理的政府相关证照。如因物业欠缺相关法律文件给承租方经营造成任何影响,承租方承诺不就上述问题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如因租赁物业欠缺相关法律文件,导致本项目租赁合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则承租方须按照本项目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物业占用费。
7.本项目不允许转租。
其他补充说明 1.租金:本合同采用月保底租金或月营业额(销售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方式计算。
2.综合管理费:中标人应向出租方支付¥60元/㎡/月的综合管理费(不含水、电费);综合管理费指租户必须分摊的基本服务及设施的费用,包括公共区域的洗手间、通道、电梯、绿化、清洁、保安、消防、空调、正常维修、wifi费用。履约期间,如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租赁场所内的货物运输服务,出租方有权调增综合管理费。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深圳机场码头进境免税店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综合管理费(不含水、电费):60元/㎡/月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综合评审。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出租方决策同意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成交。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非法人组织。
2.承租方须具有经国务院批准免税品经营资质,且须为《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关税〔2026〕2号)、《关于印发《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8号)中符合条件的企业。
3.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承租方公章。
2.免税品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加盖承租方公章。
3.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加盖承租方公章。
4.***网站查询打印记录,加盖承租方公章。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17时3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0000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17时30分00秒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深圳机场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出租方地址 深圳市宝安机场T****楼
业务咨询人员1 赵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1 0755-****5939
业务咨询人员2 崔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2 0755-****5916
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机场T****楼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征用或机场建设、调整规划或用途需要、上级单位决定等,导致项目无法在原址运营的,出租方可提前2个月向承租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租赁,且无需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
2.承租方知悉本次招租物业现状(包括设施设备、消防状况、安全状况等),并明确不影响其正常使用及不影响正常使用所需办理的政府相关证照。如因物业欠缺相关法律文件给意向方经营造成任何影响,承租方承诺不就上述问题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如因租赁物业欠缺相关法律文件,导致租赁合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则承租方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物业占用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有控股及管理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1家公司报名参与本项目,否则将被同时取消参与资格。
4.自租赁起始日起算,装修免租期2个月;进场装修施工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其装修施工方案须符合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场施工方须具备相应合法资质。
5.成交承租方应在出租方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逾期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除进境免税店业务外不得经营其他超范围业务。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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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254/u2tm5pwBMCkdNEteeMc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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