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002604814 | 项目名称 | ****大楼****楼商铺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9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9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大道****号 |
| 面积/数量 | 66.58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3年 |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74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 履约条件 | 1.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或分租(包括部分转租或分租)。 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3.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两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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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7.保证金处置: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深圳联交所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余额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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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3周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2.法人、非法人组织: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未在“***网”(网址:http://****.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人征信报告,近三年未在“***网”(网址:http://****.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网页截图并签字按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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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信息查询单;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 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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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5,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平台,***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平台地址:https://****.com)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9月23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 联系人 | 付经理 ;陈经理;王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2365;0755-****0822 ;0755-****0522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路****号****大厦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现场踏勘联系人:肖小姐,联系方式:0755-****7397。 2.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的,在租赁期限内,如遇政府征收、****城市规划、国资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则无条件终止。自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搬迁通知之日起,租赁期限视为到期,承租方应无条件搬迁且按期及时腾退交还物业。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城市规划等原因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物业管理费:以第三方现场物业收费为准。 4.免租期申请:如涉及装修,必须由承租人书面申请,经水务集团核实后,在免租期上限范围内,根据承租方实际提交的装修方案及装修工期给予不超过3个月免租期(含在3年租期内),并在合同内予以体现。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装修免租期间须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费用) 5.该物业证载用途为办公,出租方意向用途为商业,如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应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充分咨询、了解将物业用于其拟经营用途的可行性、具体政策要求、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若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限制、规划不符、消防要求不达标等)导致用途变更申请未获主管部门批准或无法完成变更手续的风险,完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承租方若成为物业承租方,因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并获得批准即擅自变更物业用途,或因用途变更未获批准而导致其无法按计划使用物业或遭受其他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经营损失等),所有责任、后果及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返还交易服务费、减免租金或其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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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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