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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沙深路122、124号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14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广东 - 深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922604841 项目名称 ****路****、124号物业
起始日期 2026年09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9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广****路****、124号
面积/数量 4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响应有效期 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120元/平方米/月(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租金的递增 自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2%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1.出租标的物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因测量数据不一致而导致面积存在差异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2.意向承租方在承租前应自行到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和办理该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具体要求,所涉相关税费由承租人自行负担。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4.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不予退还招租(交易)保证金,并重新按规定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保证金(押金):等额于2个月租金数额(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6.承租方承租后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用于约定用途以外的任何活动,应主动接受出租方监督。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给第三人(含承租方关联企业及个人)、转借或与第三人调换。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7.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装修,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合同期满退场或提前退场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弥补装修改造费用的请求。
8.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负责整治租赁期内出现的任何安全隐患,不得违反属地和安全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9.承租方应保证出租物业及一切设施完好、清洁、卫生,出租物业范围内所发生的安全、治安、经济纠纷、设施防盗以及各类事故等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10.出租标的物业的日常管理、维护(修)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含公开招租时物业现状中需修缮部分)。
11.承租方应负责承租期间的水、电和其他未列明但确定为使用该物业时产生的税、费及押金,承租方负责按规定向各业务管理部门缴纳。
12.承租方承租本标的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13.租赁期满,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并负责将损坏物业及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后按相关规定办理退租手续。
14.承租方利用租赁房屋所从事的活动与租赁房屋的性质及周边区域不相适应,引发有关相邻权纠纷,导致出租方涉诉或者被投诉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直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5.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前15个工作日内以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方式支付当季租金。
其他补充说明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保证金(押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招租(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7.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交易)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方式处置招租(交易)保证金: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租赁保证金(押金)后,深圳联交所收到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交易)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
一、自然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银行贷款不存在逾期情况
对应需提供资料:****中心的征信报告;
2.承诺以下内容:
承诺知悉物业及周边现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所有条款。
对应需提供资料:出具《承诺函》,包含以上内容。
二、中国境内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信息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对应需提供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https://www.****.gov.cn),查询结果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2.企业信用无严重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对应需提供资料:
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3.承诺以下内容:
(1)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
(2)承诺知悉物业及周边现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所有条款。
(3)意向承租方在三年内(自报名截止之日倒算)与物业出租单位及其下属各单位有物业租赁合同关系,但存在长期拖欠物业租金及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视作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
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押金),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和相关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此无异议。
对应需提供资料:出具《承诺函》,包含以上内容。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4,400元
收款信息 ***平台***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平台地址:https://****.com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楼
联系人 谢经理;王经理 联系方式 0755-****75520755-****1773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路****、124号物业共40㎡,其中122号物业为20㎡,124号物业为20㎡。
2.现场踏勘联系人:孟先生,联系方式:0755-****8060
3.因城市建设、城市更新改造、棚户区改造需要拆迁,或者土地被收储,或者业主单位改制等有关情形,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直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水电设施等物业配套设施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一旦竞租成功即视对物业现状认同。
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6.该物业原租户使用中,目前租赁期限至2026年10月13日。
监督电话 0755-****0834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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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254/e5Zlj6ABMqitpwL57E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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