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及内容
原公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予以更正。
更正前:
1、供应商必需具有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质,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经营范围或供应商提供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的批复为准。具有为自己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责任险保单。
2、2019年9月1日以来,在公办学校成功承担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案例5个以上。
3、能提供涉及学生住宿或开展室内教育教学活动相关建筑物安全和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文本,就餐食堂的量化评级证照,活动器械、游乐设施、车辆等安全检测和饮用水检测合格证明等必要的安全保障材料。
4、要有符合活动要求和教育主题的课程和相应的场所。根据学校要求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及应急预案,并按方案开展活动。
5.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承诺。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文件、资质文件、承诺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如任一文件存在虚假,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声明函);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8、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证据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9、具有深圳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10、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
12、为保证学生有良好的训练场地及生活保障,投标方需有自主运营的教育基地。
更正后:
1、供应商必需具有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质,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经营范围或供应商提供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的批复为准;
2、2019年9月1日以来,在公办学校成功承担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案例5个以上;
3、本项目为市内中小学社会实践一日活动,不安排军训及住宿相关服务;
4、要有符合活动要求和教育主题的课程和相应的场所。根据学校要求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及应急预案,并按方案开展活动;
5、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承诺。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文件、资质文件、承诺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如任一文件存在虚假,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声明函);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8、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证据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9、具有深圳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10、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
其他说明
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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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254/aajqMqEBMqitpwL5IAl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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