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604752 | 项目名称 | 深圳大学粤海校区芸香阁理发店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9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9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楼 |
| 面积/数量 | 5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6个月(每年2月和8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20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13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三年租金递增5%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美容美发(理发店) |
| 履约条件 | 1. 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营业所需的各种所需证照,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承租方应遵守深圳大学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设备事故、安全或其他商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撤出校园。 2.承租方须准时参加由出租方定期组织开展的会议;对于师生反映的相关投诉问题,承租方需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3天内整改到位。 3.承租方对其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负责,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4.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5.关于服务与价格:承租方须在装修前提供商品(服务)种类及报价表审批。承租方的店内所有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周边正规(有经营牌照)的同类店铺(包含粤海、丽湖校区各商铺)同类、同规格的最低价。 6.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商品(服务)报价表,各项价格不得高于校外的同类、同规格、同品质商品(服务)价格。其中收费单价不得高于如下标准: (1)单剪22元。(2)单洗(吹)15元。(3)洗剪吹35元。(4)头发拉直80元。 (5)染长发(含焗油)280元;染短发(含焗油)180。(7)烫长发298元。(8)烫短发198元。(9)护理98元。(说明:头发过肩为长发,没过肩为短发)。 7.服务时间:承租方应提供每周七天服务,时段为10:00至22:00(寒暑假可以适当调整),如遇特殊情况(例如考试周、毕业季、节假日等),承租方需按照出租方要求调整服务时间,提供服务。 8.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入驻时间,经营过程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定期交纳给出租方;水、电费若遇到政策性调价也随之调价。逾期交纳,每日按年租金的0.05%收取滞纳金。 9.因学校假期等原因,本物业全年按照10个月交纳租金,每年2、8月份租金予以免除。 10.承租方不得有或曾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项目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相关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解除合同。 11.承租方合同期限到期、主动退出或者因故被出租方要求退出的,必须在收到通知后二周内把商铺内所有设备和物品全部清退和撤出学校,清空所有物品,交回钥匙。逾期滞留在校区的一切物品和设备视为无主物废弃物品予以清除,由出租方作任意处理。 12.承租方须在店内公示各项业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不得强制指定或捆绑消费,不得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办理任何形式的储值卡,不得要求消费者使用“会员卡”或“消费卡”。 13.店铺员工要求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必须按规定要求持有身份证、健康证和劳动务工合同、缴纳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等)等持证上岗,专业技术人员或特种技术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及其它要求,无证上岗一经发现,必须将相关人员调离岗位,一个合同期内累计发生2次的,学校有权马上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礼貌待人,服务态度好,服装整洁,佩戴工作证及其它要求。 14.关于位置、面积与时间:按照出租方实际移交(房屋移交表)的交付时间、位置和面积。 15.监督管理:承租方经营理发店项目,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轻微违约行为 指日常管理中出现的情节轻微、经提醒即可纠正的违规行为。包括: 1.卫生检查发现轻微性问题(如地面碎发未及时清理、工具摆放杂乱等),经指出后未在约定时间内整改的。 2.因服务质量、态度等问题被师生合理投诉,未在24小时内响应并启动解决程序并在3天内解决的。 3.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及入校的人员未按规定提前向学校管理单位报备 4.未按要求参加出租方组织的日常培训或会议。 5.其他违反学校轻微性管理规定,未造成实际影响的行为。 处理措施:首次发生时,出租方(学校)有权予以口头或书面提醒,并可处以违约金人民币500元/次。承租方须立即整改。 一般违约行为 指违反经营管理规定,情节与后果较为严重,或对服务质量、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的行为。包括: 1.卫生检查发现关键项目不合格(如毛巾未一客一消毒、工具未按要求存放消毒),经指出后未在24小时内整改到位的。 2.因服务质量、态度、价格纠纷等问题被投诉,未能妥善解决,导致矛盾升级或再次投诉的。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调整公示的服务项目或价格。 4.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洗发、护发、染发等产品,但未造成人身伤害后果的。 5.在重要管理事项上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6.每自然年度内,累计发生三次轻微违约行为的。 处理措施:发生一般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发出《书面警告与整改通知书》,并对承租方处以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次,同时可要求其暂停部分业务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采取暂停营业等进一步措施。 重大违约行为 指直接危害人身健康安全、引发重大纠纷、严重损害学校声誉或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根本性违约行为。包括: 1.使用假冒伪劣、过期、未经批准或明令禁止的化学产品(如染发膏、烫发药水),导致顾客出现头皮灼伤、严重过敏等健康损害事件的。 2.发生用电、用气(如热水器)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3.因价格欺诈、强制消费、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等,引发群体性投诉、聚众纠纷或负面舆情事件,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 4.被卫生监督、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查处并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的。 5.擅自转租、分租经营权,或将经营场地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途。 6.无正当理由擅自停止营业连续超过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超过5天的。 7.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经营资格,或经营情况变化后已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8.每自然年度内,累计发生2次一般性违约行为的。 9.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处理措施:发生任何一项重大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 1.没收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承租方缴纳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追偿全部损失:要求承租方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学校为追究违约责任所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全部合理费用。 3.学校行使上述权利不视为放弃追究承租方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16.承租方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做出明确承诺。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自费购买并维持足额的公众责任险、财产险等相关保险,保险受益人应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提供保单复印件,并在保险期满前及时续保。 17.各意向承租方可同时参加深圳大学夏筝理发店项目及深圳大学芸香阁理发店项目的同类项目报名。但最多只能中选其中一个项目,否则取消其两个项目的报名及承租资格。同一个名称(含不同分店)、或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同一负责人视为同一个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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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工商信息查询单)。 2.意向承租方2023-2025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纳税额均不得为零,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2023-2025年度纳税证明)。 3.意向承租方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查询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证明文件:***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直营本项目(提供承诺函),且意向承租方在中国境内实际运营的自营(直营)理发店不少于10家。"直营门店"是指意向承租方以自有品牌经营、在工商登记系统中该门店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主体为意向承租方本身或其全资子公司的门店,加盟店、特许经营店不计入。(提供直营门店门店清单,直营门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及工商信息查询单,直营门店经营形式应为意向承租方分公司/分支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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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https://www.****.gov.cn);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6.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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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3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平台,***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平台地址:https://****.com)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9月18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 联系人 | 王经理;郑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1773;0755-****8234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大学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一次付清一个季度的租赁费,并交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不退回押金,并重新出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房屋设施、及其水电等设备设施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承租方需要自行更换、补充、增添,以保证达到经营所需条件。房屋交付后不得以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和/或出租方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的损失,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意向承租方进行追究。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网络竞价、评审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6.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方式处置招租保证金: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深圳联交所收到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余额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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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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