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522605110 | 项目名称 | ****中心东塔第33层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6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10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湾九单元02****中心(一期) |
| 面积/数量 | 2587.82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21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其他(每月15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 |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10400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原路原额返还; 2、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水电消防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消防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改造升级要求以及赔偿(补偿); 3、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严禁转租、分租。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场地,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物业使用期间,自费自行办理相关政府经营执照等证照和批文、物业等单位的手续及二次消防验收等相关装修手续,且负责上述设施设备的安装、日常维护及清理工作及费用; 5、物业正式移交后,物业管理费及相关水电费用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缴纳; 6、承租人为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治安、维稳、消防、环保及食品安全工作,从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直至合同期结束。如在承租范围内发生治安、维稳、火灾事故、影响生态环境的情况、以及任何因食品问题引发的事故,承租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承租方进行改(扩)建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8、出租方仅负责空置物业属于业主维修责任范围内的维修维护,超出该范围外(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内的墙面、地面、电路、门窗、消防设施以及其他的基础设施等)的维修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该物业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及时维修导致漏水、墙面脱落或使用过程中任何导致人身损害等引发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 9、房屋租金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等其他费用; 10、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当于合同期内最高月租金2倍的金额为租赁押金(以最终成交价为准)。承租方应于免租期结束后次月起,每月15日前缴纳当月租金; 11、其他条款见出租方提交至交易机构的租赁合同参考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2、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物业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与梦海大道交****中心东塔,计算租金面积为2587.82㎡。物业属于全新交付建筑,物业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不存在产权纠纷及抵押、质押情况,物业按现状出租; 2、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对交易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3、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疑问函(注明项目名称、疑问内容、疑问提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也可以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5、物业是否空置:是; 6、意向承***平台,***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7、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执行,由出租方支付。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1.本交易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公开竞价(多轮报价)方式组织交易; 2.本交易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本交易公告底价; 3.本交易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本交易公告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报名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报名,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 2、意向承租方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https://****.gov.cn查询页面截图为准); 3、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人员(***网https://****.gov.cn查询页面截图为准); 4、意向承租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截图为准,查询地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 2、***网https://****.gov.cn***网https://****.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网站为http://www.****.gov.cn,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址及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应不早于本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日); 3、***网https://****.gov.cn***网https://****.gov.cn“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截图(***网址及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应不早于本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日); 4、***网https://****.gov.cn***网https://****.gov.cn查询页面截图(***网址及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应不早于本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日);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授权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此两项模板由交易机构提供)。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210,4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平台,***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平台地址:https://****.com)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10月14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路****号****大楼 |
| 联系人 | 陈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137****2069;156****525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深汇通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出租方: 1.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1.3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4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1.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南山区国资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工作指引(2026年修订)》的通知(深南国资通〔2026〕6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阅研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要求。 6、****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7、承租方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签约,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商议合同签订时间。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 8、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是物业的实际使用管理人,在物业内及所属辖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屋内摔倒等情况造成的人身伤亡)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承租方利用承租物业进行不正当经营或违法活动,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立刻收回物业。 9、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10、水电设施除不含空调设备设施外,其余按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254/KVGGG6EBni4p5U9XuDa-.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