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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报废固定资产集中回收年度服务商公开遴选

12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遴选广东 - 深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报废固定资产集中回收年度服务商
省份/直辖市 广东 所属地区 深圳市
采购单位 深圳联交所 项目联系方式 0755-****8234
更多联系方式 0755-****1371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名称

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报废固定资产集中回收年度服务商公开遴选

遴选方名称

深圳****中心

项目合作内容

在深圳市范围内,服务商根据遴选单位需求,提供上门拆除、分类归集、清点交接、搬运运输、回收处置等全流程服务。上门回收时需现场分拣,对配件完整、可复用的资产单独归集、单台售卖;对无复用价值的资产,按品类分类处置,其中14类报废电器电子产品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拆解处置。同步建立全流程台账,做到业务可溯源,按期完成结算及收益上缴,接受遴选单位监管审计。

回收范围

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履行报废审批程序后的报废办公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图书等报废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房屋、构筑物、公务用车、动植物、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及其他有毒有害或涉密等特殊类固定资产。

征集服务商数量

1名

挂牌底价

本项目遴选方实行“年基准收入+超额收益按比例上缴”模式。

1.年基准收入

年基准收入底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终年基准收入以中选服务商报价为准。

服务商按照以下规则上缴收益:年度实际处置收入未达到年度基准收入的,按年度基准收入全额上缴;年度实际处置收入超出年度基准收入的,年度基准收入足额上缴,超额部分按照约定比例上缴。

2.超额收益阶梯式上缴比例

(1)年度基准收入<实际处置收入≤1.2倍年度基准收入:超额部分遴选单位50%、服务商50%;

(2)1.2倍年度基准收入<实际处置收入≤1.5倍年度基准收入:超额部分遴选单位45%、服务商55%;

(3)实际处置收入>1.5倍年度基准收入:超额部分遴选单位40%、服务商60%。

3.结算周期

实行按季度预结算、年度汇算清缴。将年度基准收入均摊至每季度,季度超额收益上缴比例与年度一致。服务商应于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完成上一季度实际处置收入核算缴交,实际处置收入未达到季度均摊基准收入的,按季度均摊基准收入全额缴交;实际处置收入超出季度均摊基准收入的,按照“季度均摊基准收入+超额部分按比例上缴”全额缴交。

第四季度的处置收入不单独进行季度结算,遴选单位将于年度服务期限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开展年度收益汇算工作,以服务年度的累计实际处置收入核定最终超额收益上缴比例。服务商应于双方确认最终应缴金额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剩余款项上缴。

合作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约,总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是否允许联合报名

否

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报名保证金

人民币1,000,000元

报名保证金的缴纳及处置方式

意向方应在挂牌截止日21:30前通过银行转账缴纳报名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44250101100100000132

开 户 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1)若意向方资格认定未通过或通过综合评审未被确认为服务商且不涉及保证金没收情形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综合评审结束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不计息退回意向合作方所交纳的全额报名保证金;

(2)若意向方在整个公开遴选活动任何阶段违约或存在其他应没收保证金情形,则扣除全额报名保证金;

(3)若意向方被确定为服务商,在足额向深圳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与委托方签订项目服务协议,并向遴选方提供履约保函后,可向深圳联交所申请退回报名保证金,深圳联交所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不计息退回全额报名保证金。

意向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方经营范围须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回收,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运输)(提供工商信息查询单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意向方具备自有或合法租赁的固定分拣处置场地不小于2000㎡(自有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租赁场地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场地照片并加盖公章)。

4.意向方自有或租赁的封闭式回收运输车辆不少于20台(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的,还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

5.意向方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查询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网站查询截图)。

6.意向方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不同意向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经办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意向方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方,不得参加本项目公开遴选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服务模式及核心要求

1.服务模式

服务商按照遴选单位要求,提供报废固定资产集中回收及合规化利用服务,承担全流程运营管理责任,并按合同约定向遴选单位足额上缴处置收益。处置收益采用“年度基准收入+超额部分按比例上缴”模式,年度基准收入以服务商中选报价为依据。服务商按报价向遴选单位足额缴纳年度基准收入,对于超出年度基准收入的处置收益,按对应比例上缴。

2.核心要求

(1)信息化管理:回收全业务环节须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办理,实现业务全流程线上留痕,支持遴选单位实时查看、数据导出与审计追溯;具备线上公开处置系统。

(2)响应时效:服务商须在2个小时内响应信息化管理系统预约回收需求,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地点上门回收交接。

(3)现场作业:规范拆除、安全搬运、分类遴选、清点记录、分类运输。作业全程遵守安全、消防、环保规定,承担作业安全、环保、运输等全部责任。

(4)分类处置:可复用资产,单独分拣、单独归集、专项售卖;无复用价值的报废资产,残值变现,其中14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由有资质单位拆解处置。

(5)核算要求:服务商须就本项目独立运作与核算。

(6)档案管理:服务商须建立季度、年度处置台账档案,完整留存回收清单、结算单据、上缴凭证、处置记录等资料,支持遴选单位常态化监管及专项审计。

(7)履约担保:意向合作方被确定为服务商后,为保障遴选方相关权益,服务商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遴选方提供见索即付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意向合作方需按照公告要求提交合作意向登记材料并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报名保证金数额以公告内容为准。逾期未按公告要求提交合作意向登记材料并交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方已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遴选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深圳联交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深圳联交所和/或委托方因意向方违约导致的损失,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意向方进行追究。

(1)意向方在参与本次公开遴选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方在办理了报名申请手续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合作申请,或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报名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报名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时,意向方不按公告要求参加综合评审的;

(4)意向方在综合评审环节未按要求提交应答文件的;

(5)意向方未按公开遴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6)意向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项目服务协议的;

(7)意向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委托方提供履约保函的;

(8)意向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遴选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3.报名时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合作方是否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审查结果只表明意向合作方符合获取综合评审文件的初步要求,意向合作方是否满足综合评审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审小组(评审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意向方报名需提交的意向登记文件

意向方报名需在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提交以下意向登记文件:

1.意向合作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ov.cn)查询报告。

3.提供满足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交易方式的确定

1.挂牌期满,如公开遴选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最终遴选的合作方;

2.如仅一家意向合作方通过符合性审查,意向方综合评审得分需不低于60分(含本数)。

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时的处置方式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0755-****8234郑先生

0755-****1369罗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0755-****0834

传 真:0755-****7562

联 系 地 址:****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网 址:www.****.com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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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254/3VJXIKEBni4p5U9XjxU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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