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百驰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消防阀门5000吨、水暖龙头5000吨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百驰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消防阀门5000吨、水暖龙头5000吨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路****号
三、建设单位:百驰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森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异地扩建,租赁泉州双迪易德阀业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租赁总建筑面积为120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拟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网,纳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6.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有机加工废气、喷粉废气、固化废气、喷漆废气、自然晾干废气、熔化压铸烟尘、抛光废气、砂轮打磨废气。
项目喷粉、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熔化压铸、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固化、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表3、表4相关的标准限值;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在落实好相关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厂区内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废炉渣、熔化压铸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抛光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并外售给可回收利用单位利用;“滤芯+袋式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集中收集回用于项目喷粉工序;废切削液、漆渣、水帘喷漆柜更换的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破损的原料空桶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经过滤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专门的单位回收后作为生产原料用于金属冶炼;未破损的原料空桶不属于危险废物,但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贮存,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805
地址:****中心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2485/Itl2zp4BLRKCxEZf3Mti.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