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公安局:
贵局报来《关于审批明溪****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明公函〔2026〕2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楼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楼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608-350421-04-01-884271)。
二、项目建设地点:****路****号。
三、项目单位:明溪县公安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7175.4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下一层****楼,包括战术协同训练馆、警体训练馆等,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等:项目匡算总投资3878.8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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