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华电福建可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2026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7758
二、通讯地址:****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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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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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煤炭储备华电福建可门项目 |
连江县坑园镇可门作业区 |
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2座条形储煤场,总储量70万吨,占地面积14.35hm2,新建转运站及栈桥,并配套建设辅助生产车间、雨水转排池,****楼、储煤场基地2号变电所、煤自燃防治库、消防炮水池及泵房等。 |
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生活配套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泥浆水和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应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废气:建筑材料应妥善存放并用篷布遮盖;应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喷淋,定期洒水,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冲洗轮胎,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密闭运输等措施进行施工扬尘的控制。3、噪声:通过选用先进的施工设备、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进行施工噪声控制。4、固废: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应尽量回用,不可回用的定点收集,定期清运。 运营期:1、废水:冲洗废水、除尘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分别收集后由煤泥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喷淋降尘、地面冲洗,不外排。2、废气:储煤场设置为封闭煤仓,仓内采用固定式超细远程射雾器抑制场内煤尘飞扬;T2-9、T3-5、T3-6转运站应各设置双密封导料槽,并分别配置一套湿电除尘器且配套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3、噪声: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储煤棚隔音性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3、固体废物:按规范开展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暂存在10#、11#泊位后方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沉淀池污泥应经压滤后回用于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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