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博州阿拉山口市、精河县艾比湖流域矿山修复示范工程勘查设计项目、博州温泉县矿山修复示范工程勘查设计项目测绘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中心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中心博州阿拉山口市、精河县艾比湖流域矿山修复示范工程勘查设计项目、博州温泉县矿山修复示范工程勘查设计项目测绘服务
2.标段(包)编号:20260727000032002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中心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中心博州阿拉山口市、精河县艾比湖流域矿山修复示范工程勘查设计项目、博州温泉县矿山修复示范工程勘查设计项目测绘服务,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涵盖阿拉山口市、精河县及温泉县三个区域。项目旨在系统解决博州境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引发的各类生态问题,通过科学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质量,筑牢北方防沙带生态安全屏障。本次采购内容为上述区域矿山修复示范工程勘查设计项目的测绘服务,具体分为以下两个子项目: (1)****中心博州阿拉山口市、精河县艾比湖流域矿山修复示范工程勘查设计项目测绘服务 项目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精河县。通过项目实施,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482.03公顷,修复废弃矿山(矿点)数量55处,地质环境隐患点消除数量不少于10处,图斑面积437.14公顷,主要解决项目区域内存在的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引起的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地形地貌破坏、土地资源压占挖损、土壤结构破坏、植被生态破坏、动植物栖息地受损和退化等生态问题。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包括:项目区域人居环境改善惠及超过11万人,土地复垦利用率不低于51.95%,新增草地面积不低于218.01公顷,退化草地修复面积不低于170.07公顷,有效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筑牢北方防沙带生态屏障,维护地区生态安全。 (2)****中心博州温泉县矿山修复示范工程勘查设计项目测绘服务 项目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通过项目实施,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144.12公顷,修复废弃矿山(矿点)数量42处,地质环境隐患点消除数量不少于5处,图斑面积133.20公顷,主要解决项目区域内存在的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引起的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地形地貌破坏、土地资源压占挖损、土壤结构破坏、植被生态破坏、动植物栖息地受损和退化等生态问题。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包括:项目区域人居环境改善惠及超过3万人,土地复垦利用率不低于17.87%,新增草地面积不低于25.76公顷,退化草地修复面积不低于93.37公顷,有效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筑牢北方防沙带生态屏障,维护地区生态安全。
6.采购内容:为对项目区工程范围内的相关基础地理信息进行测绘,提供满足项目区勘查、设计工作,其中勘查设计工作面积(1:500地形图测量)合计11.4km²,无人机数字正射影像图合计20个组日,纵横断面(1:500)长度合计12.7km,GPS测量E级控制点合计226个,97个实景三维模型。
7.主要技术要求:成果资料应该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和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与项目整体标准一致,服从项目整体设计。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并提交成果资料;后期服务至该项目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后结束。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1.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有效测绘资质并加盖公章)。 2. 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承诺书。 3.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9-08 00:00:00~2026-09-14 23:59:59
1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平台(https://****.cn)***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13.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https://****.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9-15 11:00
15.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免收。
16.平台操作说明
16.1凡是拟参与***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平台(https://****.cn)上完成注册,***平台服务费缴纳及采购文件获取。
16.2供应商须在注册后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平台操作指南栏目。
16.3***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8179。
17.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平台(https://****.cn)对外发布。
18.异议与投诉受理
18.1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https://****.cn)向采购组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线提出。
18.2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投诉受理机构: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京敏
联系方式:010-****8508
19.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中心 |
|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
|
联系人:孙伟 |
|
|
电话:178****1013 |
|
|
邮箱:17****@****.com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22502/fZPHfqABMqitpwL5q2kE.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