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8 13:21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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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的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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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华官塘22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 |
义乌市稠江街道四海大道南侧官塘220千伏变电站内。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
本期扩建1台24万千伏安主变及其各侧间隔,不新增出线,新建相应主变基础、油坑、设备支架、电缆管沟、主变保护屏、消防喷淋系统、电容型隔直装置1组、事故油池1座等。 |
网络公示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变电站原有的生活设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电缆管沟建设等活动会带来临时占地,从而使区域地表状态及场地地表植被发生改变,对区域生态造成不同程度影响,影响主要集中于施工期改变土地的使用功能,破坏地表土壤结构及植被,施工后期会迅速恢复,不会带来明显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功能变化。 2.运行期:按监测计划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按照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变电站扩建工程及线路工程投运后,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确保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及噪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6日
联 系 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通讯地址:****路****号****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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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2116/SNvc2Z4BLRKCxEZfgpU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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