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02 09:36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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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的承诺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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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大陈婆姆渣土消纳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大陈镇婆姆村东北侧 |
义乌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7792.63万元,规划建设用地红线总面积21.2306公顷,堆填面积约105690平方米,设计堆填方量约224万立方米。本项目设置一座碾压式土石坝,一座毛石砼挡墙,截、排水沟约3250米,排水盲沟约1500米、涵管220米,施工便道约2535米。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挡土坝填筑(碾压式土石坝)、截排水工程、施工便道以及其他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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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营运期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吸粪车运输至场外委托处置;车辆冲洗废水“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地表径流水经截流沟收集排放至项目附近沟渠;淋溶水经渗沟和盲沟收集进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抑尘、绿化用水和补充车辆冲洗用水。 2.废气:场地四周设置围挡,设置高杆喷淋或围墙喷淋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及时清扫地面散落物;采取人工和洒水车协同洒水作业;场地进出口设置冲洗设备,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降尘;避免大风天作业等。 3.噪声:优选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减震,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等。 4.固废:废沉渣综合利用,废机油及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等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9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通讯地址:****路****号****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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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2116/7gOlYaABLRKCxEZfpfe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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