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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枫桥镇新王线北侧原白米湾中学十年租赁权

2023-11-05招标公告-公告其他浙江 - 绍兴市 - 诸暨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浙江 所属地区 绍兴市 - 诸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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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枫桥镇新王线北侧原白米湾中学十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GL2023ZJ1014589

挂牌价格 88.000000 万元(首年)
出租面积 建筑面积约2187平方米,土地面积约13392平方米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1-03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3-11-16
出租标的地址 诸暨市枫桥镇新王线北侧(原白米湾中学)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 任女士|联系电话:0575-****5833 手机号:183****6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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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方承诺
  • 标的基本情况
  • 出租方简况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浙交汇”平台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公告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1)诸暨市不动产权第0010050号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简装。5、本次拟出租****中心(约500平方米)以外的约2187平方米的房屋及其分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包含与建筑物密不可分的装饰装修以及正常使用所必需的配套附属构筑物、设施设备等。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①如承租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与出租方协商,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承租方上一完整年度营收总额的20%。(如上一年度开票营收总额不足300万元的,在算违约责任时均按300万元计,超过300万元则按实际开票营收总额收取违约金。)同时出租方不予退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②标的物宗地内建筑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总平面图以及现场测量,宗地内现场房屋12幢,面积约2687平方米。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总层数为1层、2层。(摘取评估报告)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瑜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5****3552
    联系地址 ****路****号****大楼
  •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88.0000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88万元/首年,自租期开始,每二年依次递增3%。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培育期租金在培育期结束的次月10日前打到出租方指定账户。非培育期租金按照年度支付,租金按当年保底租金或当年总营收提成加出租方应付代管费的合计数额就高收取。承租方先于当年租期开始的次月10日前支付当年保底租金,若当年营收提成加上出租方当年应付代管费的合计数额高于当年保底租金,则由承租方于当年租期结束次月15日前补缴差额部分;若当年保底租金高,则当年租金视作支付完毕。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民宿(不得作为只针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10万元。2、租金支付方式:培育期租金在培育期结束的次月10日前打到出租方指定账户。非培育期租金按照年度支付,租金按当年保底租金或当年总营收提成加出租方应付代管费的合计数额就高收取。承租方先于当年租期开始的次月10日前支付当年保底租金,若当年营收提成加上出租方当年应付代管费的合计数额高于当年保底租金,则由承租方于当年租期结束次月15日前补缴差额部分;若当年保底租金高,则当年租金视作支付完毕。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消防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配合。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不属于租赁范围的后山公益性体验区、****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其他管理范围内的内容,由承租方代为管理,承租方需配备管理员、维护人员、安保人员及保洁员各1名,讲解员(至少1名)等进行日常维护,确保管理范围整洁有序、满足日常运营接待,相关的水、电、管理、维护及人员薪酬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提前支付到位,出租方每年按照相关考核内容对承租方进行代管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代管费进行相应核减,出租方应于当年租期结束的次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代管费,代管费不超过33.428万元/年。消防、特许经营等特种费用必须由出租方出面交纳的,出租方交纳后可以从出租方应支付的改造建设装修补贴中抵扣。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6、承租方租期内如需对租赁区域内房屋装修,应经出租方同意,装修不得改变及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城建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期满后不折价、不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整体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承租方如有意向引进品牌业态,或将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经营,需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执行,若出租方不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9、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当遵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以及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承租方必须在承租房屋与沿山体交界处设置防火道,同时承租方应每月对防火道进行检查维护。按照消防安全条例配备相关消防设施灭火器、逃生绳、防烟面具、报警哨、手电筒等设施。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因其违反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责。10、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11、招租期限为10年,租金按公开拍租成交价为出租方保底租金(即如保底租金自2024年开始,则2026、2028、2030、2032年度均在上一年度保底租金的基础上予以提增3%),或者按承租方当年总营收的16%加上出租方当年应支付给承租方的代管费两项合计作为基数,与当年保底租金两者取一、就高收取。即如承租方当年总营收的16%加上出租方当年应支付给承租方的代管费两项合计高于当年保底租金,则出租方当年租金按当年总营收的16%加上出租方当年应支付给承租方的代管费两项合计的数额收取;如承租方当年总营收的16%加上出租方当年应支付给承租方的代管费两项合计低于当年保底租金,则出租方当年租金按当年保底租金收取12、承租方的改造建设装修期内(详见合同约定),出租方不收取租金。改造建设装修期结束即进入市场培育期。承租方的市场培育期(详见合同约定),出租方不设保底租金,且营收提成减半收取,即按营收的8%收取营收提成作为市场培育期的租金。培育期结束后开始按保底租金或营收提成就高收取。13、合作期间,双方对当年总营收约定为:当年总营收指的是承租方当年租期一整年度实际的经营收入,客房按当年实际营收金额(当年实际入住客房的销售金额)计算,餐饮茶点按当年实际发生的销售金额计算。14、合作期间,承租方应当保证经营行为对出租方公开、透明,如实向出租方通报经营情况、经营业绩,承租方不得故意瞒报或虚报经营收入。如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有故意瞒报或虚报经营收入行为,出租方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1个月内停止经营,腾退房屋,同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为承租方上一完整年度营收总额的20%,如上一年度开票营收总额不足300万元的,在算违约责任时均按300万元计,超过300万元则按实际开票营收总额收取违约金。如经出租方查实,是在承租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承租方店内工作人员由私自瞒报行为,承租方应按瞒报或少报金额十倍赔偿出租方,情节严重的,出租方有权报相关部门另行处理。15、承租方保证顺利落地该项目,出租方给予承租方房屋(包含后山茶园、****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区域)改造建设装修费用的80%作为补贴,最终金额以出租方按既有规范确定的审计单位审计为准,审计费用按照规定双方各自承担,其中审计费超过承租方送审额5%以外部分的审计费用,包括核减费用及核增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在应付的改造建设装修补贴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审计单位。出租方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超出部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校史馆、****中心(约500㎡)、后山茶园、公共停车场等公益性区域的改造、装修投资资金不得低于750万元(补贴80%为600万元)。由承租方按经营思路及整个区域的协调性对原白米湾中学及校史馆、****中心、公益性配套部分进行设计,报出租方确认后进行施工。改造装修补贴内容包括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软装设计等所有设计;土建改扩建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污水处理系统、电机电器设备、家具软装等所有经营需要的内容以及后山公益性部分所有内容;校史馆相关资料除外。所有改造成果归出租方所有。16、租赁期间,承租方全权负责项目建设中的施工安全管理,在项目建设施工及项目运营期间,由于承租方或承租方的建设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第三人或出租方或承租方员工(含建设施工人员)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17、承租方应做好项目酒店范围内以及后山公益性体验区、****中心、公共停车场的场地三包工作。保证每天及时清扫干净,垃圾必须倒入垃圾箱内,不得倒在路边或林中,承租方应自行解决经营所产生的厨余垃圾清理问题。18、租赁期间,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组织开展进行文化艺术交流、文艺创作会议展览等活动。每年不少于两场,如涉及管理以外其他费用的,费用另行协商。19、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无需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 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合同继续履行。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疫情、台风、火灾、暴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租期 10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1年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2、承租方需有自营民宿品牌(执行标准:提供自有品牌的商标注册证书或授权品牌的商标注册证书及品牌授权书)。经营范围需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礼仪活动、会议展览服务。接受联合体单位。(执行标准:以营业执照为准)3、有丰富的民宿设计、筹建经验(执行标准:提供3家(含)以上设计任务书和筹建方案)。4、有丰富的民宿运营经验,现有8家以上门店,且至少二家是在AAAA及以上景区(2000米范围内)经营客房数量在40间以上民宿、酒店(执行标准:提供全国范围有效合同期内酒店管理类协议或自营酒店的房屋租赁合同;体现与AAAA及以上景区距离的地图截图、证明客房数量的照片、图纸等材料)。5、***网络(携程等)点评分平均在4.6分以上(执行标准:***网络评分图片)。(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8.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 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因技术、网络等原因,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显示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提早汇入资金。2、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任女士 电话 0575-****5833
    手机 183****6779
    传真 邮箱
    地址 ****路****号****大厦 网址 https://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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