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台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第三方安全综合评价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至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小区商铺12-104号)获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料费300元。并于2023年9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东台市兴****楼开标室交于采购人(招标代理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台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第三方安全综合评价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24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等要求,对东台市4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综合评价。采购人有权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成果报告并需经同级政府部门备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年度或上上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委托人参与,则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根据省《安全评价导则》,供应商本次项目综合评价组应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并有燃气行业(指从事燃气管理、设计、生产运营)从业经历不少于5年,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不同的评价单位兼职;其余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消防、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公用设备、咨询、建造师等,其中燃气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2人﹝城镇燃气(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煤炭化工类(能源化工)、油气储运类等专业﹞。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台市兴****楼开标室(****小区商铺12-104号)。
四、开启
时间:2023年9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台市兴****楼开标室(****小区商铺12-104号)。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城乡建设局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0515-****8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东达翰林缘12-104号
联系方式:0515-****1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智平、王阳羊
电话:0515-****8083、0515-****1218
****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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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966/rE0udIoBJ3YTPXrj-zN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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