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南通镇12个行政村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及制度牌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闽侯县南通镇12个行政村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及制度牌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 项目名称: 闽侯县南通镇12个行政村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及制度牌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GFLFJ[2025]第034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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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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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装备器材及制度牌采购 |
1批 |
120000.00 |
项 |
零售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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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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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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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路****号****大厦)。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0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路****号****大厦)。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5年0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 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路****号****大厦)。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n)、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发布(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福****街****号
邮编:350111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0****7266
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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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9444/q_hHiZgB1PPgWbR5uKo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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