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三期厂房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三期厂房设施****局 点击查看以海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局 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局 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司 点击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改造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厂房装修改造、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改造、暖通及防排烟系统改造、电子及智能化系统改造等。
2.2建设地点:****。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海兴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三期厂房设施改造,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局 点击查看
地 址:****
联 系 人:李小龙
电 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宁****司 点击查看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室
项目负责人:薛龙飞
项目班组成员:巩宏伟、吴家伟、巩龙、饶玉霞、蒋欣
电话:*********** 点击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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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8810/LRDzuZ4Bni4p5U9XNF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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