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村仓储车间出租,建筑面积约为152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车间长40米,宽38米,高8米,可以正常使用;
2.流转标的权属信息确定:****新村仓储车间,****新村村委会,标的查看联系人:于学建,联系方式:132****8606;
3.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翻新、改建等,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后才可进行,若擅自对房屋进行局部改造或危险经营生产,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4.房屋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用水、用电及房屋修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间,因发生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合同期间,若仓储车间被政府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占用时,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出租方退回已收剩余的租金及合同押金,土地及村集体所有的地上物补偿归出租方、承租方自建并享有合法所有权的地上物补偿归承租方;
6.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租赁该房仅限于使用,不得转租、转借,不得利用该房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已交的租赁费不再退还;
7.出租方不得干预承租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由出租方赔偿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
8.该车间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消防、环评等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占用地块因土地利用规划、用途管制等产生的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承诺,根据成交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签定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款支付,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所缴纳保证金直接划转到村集体账户。
2.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标的现有状况接收;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承租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5.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保证金缴纳:保证金金额2000元整,由投标供应商自愿选择如下方式之一缴纳:
(1)保函方式
****城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同等金额的受让保证保函代替保证金,保费收取标准为:保证金金额的1‰(保费金额低于10元的,按照10元收取),即人民币 10 元(¥ 10 )。保函申请人将保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保费收款专户后,****城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相应保函。保函一经出具,保费不予退还。
保费缴纳扫描下方二维码:
(2)银行转账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保证金专户。出让方在确定成交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成交方;竞价过程中如竞价方出现违规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聊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城开发区支行
账 号:8661 2004 1014 2101 9233 0003 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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