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锦州分公司消防车辆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锦州分公司消防车辆维保项目 |
| 项目编号 | 0747-2660SCCZAE026 |
| 采购包名称 | 2026年锦州分公司消防车辆维保项目 |
| 采购包编号 | 1 |
| 采购人 | 锦州输油气分公司 |
| 联系人 | 朱江南 |
| 联系电话 | 185****2130 |
| 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 代理联系人 | 朱明泽 |
| 代理联系电话 | 133****9910 |
| 代理电子邮箱 | zh****@****.com |
| 项目概况 |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委办[2023]3号)要求,消防车应每年开展一次检测;为确保消防车始终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手册要求,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工作。 |
| 招标范围 |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委办[2023]3号)要求,消防车应每年开展一次检测;为确保消防车始终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手册要求,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工作。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选商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二类或一类维修经营业务)(提供扫描件)。 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1项已完成的消防车维保业绩。 注: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扫描件,如未能体现关键信息的,供应商须补充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补充材料须完整载明所需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1)响应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扫描件;如尚未出具,则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扫描件; 2)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响应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5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注:响应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响应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拒绝。 4.人员要求 1)响应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消防车维保项目管理经验。 2)拟投入本项目专职维修作业人员不少于2名,①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②须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劳动合同主要页要求有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的部分,劳动合同年限,签字盖章页)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5.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网”网站(****.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3)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响应人、法定代表***网(htt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上述1)-4)***网站中的查询结果为准(在响应截止日前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响应将被否决。 5)***网集团或招标人列入响应人失信行为名单中。【须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响应将被否决】 6)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等级划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详见(https://www.****.cn)。【须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响应将被否决】 特别提醒:请响应人自***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com,查询本企业是否完成实名认证和信用认证,如未完成,***平台以及中标签约后合同款项支付,响应人需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结果。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或资不抵债等被认定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 2)响应人需提供承诺,***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4)供应商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须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发布时间 | 2026-09-21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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