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15队有位于同安大道西15队路段的一块土地,面积4410.78平方米(折合6.6162亩),由赵兰好承租,租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因赵兰好经营不善,现赵兰好提出由2026年9月21日起终止双方于2024年1月4日签订的《集体土地续租使用合同》,因属赵兰好违约,赵兰好缴交的合同保证金40000元无偿归同安15队集体所有,赵兰好在土地内建设的物业及固定设施(如水、***网、消防设施等)无偿归同安15队集体所有,赵兰好必须缴清2026年9月21日前因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费、水电费、税费等)。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
东凤镇同安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原15队)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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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6997/GlRVM6EBni4p5U9XmU_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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