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2026年LNG液化天然气6万立方米代储代销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以下简称“石壕煤矿”),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要求
采购范围:石壕煤矿2026年LNG液化天然气6万立方米代储代销采购
采购公告交货地点:石壕煤矿
交货期:公开询比价标段里要求交货日期仅供参考,按照需方订单要求日期进行供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本次询比价采购在“***平台”( http://****.com)上进行,***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平台先进行注册,待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一)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天然气方面),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部(http://www.****.gov.cn)网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查询,(***网站查询截图,(***网站查不到该投标单位信息视为未取得有效证件);运输车辆具有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危化品运输)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
(4)拟派驾驶员(至少1名)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押运人员(至少1名)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压力容器操作人员(1名)具有压力容器操作证。
(5)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2项天然气经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网站查不到该投标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的。
10、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11、被列入河南大有能源供应商黑名单中的。
12、涉及对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起诉的,以及有诉讼纠纷的。
13、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中标后弃标的,一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组织的任何招标活动。
四、其它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含税综合单价,包含天然气单价和其他费用。其中:①天然气单价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全国液化天然气平均挂牌价为标准.②其他费用应包含运输费、利润、气站设备安全维护费等一切费用,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
2、供气方向用气方供气期间,实行一车一价,实际结算价格由双方依据同期市场价格结算。
3、响应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结算挂账后分期付款(如未响应付款方式,视为无效投标)。
4、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平台”( http://****.com)上发布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招标会务费
本次采购收取投标保证金0圆,标书费0圆及招标会务费0圆。
七、其他事项
1、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7 日。
2、核价方式:此次发布询比价项目的核价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法”,如有报价相同的情况发生,优选供货业绩较好的、公司推荐产品品牌的及应答产品市场知名度较高的供货商为中标人。
3、资格审查:(1)各投标厂家报名后请及时联系采购方,并上传相关资料便于及时资格审查。(2)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24小时以前进行资格审查,如若过期,将不予办理。(3)供应商报价时需详细阅读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请谨慎报价,无故不报价,随意报价,扰乱询比价程序的供应商,上报上级中原云商管理机构列入黑名单。
4、核价时间:***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5、***网上报价单位投递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因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有关联系事项:备注生产厂家或品牌的物资,必须按我公司指定要求进行报价。凡不按指定厂家和型号进行报价,不能完全满足商务和技术条款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凡不能响应我方付款方式而继续报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7、合同事宜:成交商待成交通知书领取后,提供样品,与使用单位技术部门签订技术协议后,双方再签订代储代销协议,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与其签订合同。
8、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至需方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交货。运杂费、技术指导费、培训费及技术规格书中所列备品备件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9、服务及质保要求 :天然气的卸气操作以供气方为主、双方共同配合进行。天然气使用过程中,供气方设施应具备的资质和出现的风险由供气方承担,用气方设施出现的风险和应具备的资质由用气方承担。
(1).按照协议的约定数量、质量【天然气符合国家标准(GB17820—2012《天然气》)二类技术指标要求】和使用范围向用气方供气。
(2).双方安全管理分界点为锅炉房墙壁,锅炉房墙壁外所有设备运营、维护、安全管理、安全责任由供气方负责;锅炉房墙壁内所有设备运营、维护、安全管理工作由用气方负责,承担责任。
(3).供气方负责为供气站配置灭火器材,用气方负责防爆照明和运行电力电源、为天然气运输提供矿区内的安全通道。
(4).用气方对供气站进行隔离,并为供气设备提供场地。
(5).用气方应接受供气方对其用气有关行为的安全监督。
(6).供气方确保运输车辆具有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危化品运输)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至少1名)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押运人员(至少1名)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
(7).因用气方用气设施或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等行为,可能对供气设施造成危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10、合同期限:合同期范围内供方按照需方订单要求数量进行供货,以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询比价要求的数量只作为参考。
10、付款方式:按河南大有能源集团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先开票挂账,次月付款)。
联系人: 余女士 0398-***7696
联系地址: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石壕煤矿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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