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项目概况
1、征集项目名称:屏山党政机关定点会议场所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5115292025000008
3、征集项目简介:为规范党政机关会议管理,根据《四川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对本县内党政机关定点会议场所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确定服务单位(不得分包)。屏山县党政机关会议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屏山县财政局
2、联系人: 肖松林
3、联系方式: 0831-***5208
4、联系地址: ****中心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1、采购包号:1
(1)采购包名称:屏山县2025-2027年党政机关定点会议采购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屏山县财瑞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大厦第12层1号
联系人:王云飞
联系电话:157****8659
服务要求:
协议价格: 0 (元/人/天)
主要服务内容: 1.会议分类及场地要求 (1)一类会议:需具备容纳200人以上的会议室,并提供对应人数的住宿房间(执行入围价格)。 (2)二类会议:需具备容纳100人以上的会议室,并提供对应人数的住宿房间。 (3)三、四类会议:需具备容纳50人以上的会议室,并提供对应人数的住宿房间。 原则上在四星级(含)以下场所召开。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参与的会议类型,但至少需满足二、三、四类会议要求。 2.服务标准 (1)场地与设施:会议场所交通便利,距离采购人车程不超过 25 分钟(按60公里/小时计算);配备冷暖空调、音响、投影等会议设备,以及符合安全、消防、卫生标准的客房、餐厅、停车场等设施。会议室能够根据会议需要设计、布置会议室;设专职服务员,能制作会标、欢迎牌、座牌,需在会议过程中持续为参会人员提供茶水等服务。 (2)餐饮服务:会议用餐以自助餐或工作餐为主,严禁高档菜肴、宴请及烟酒; (3)住宿服务:旺季、淡季均需优先保障会议入住,价格不超协议价。 3.费用标准 1.住宿费:一二类会议场所房间(单、标间、普通套房)价格每天不超过180元/间、三四类会议场所房间(单、标间、普通套房)价格每天不超过160元/间。 2.餐费:一、二类会议每人每天不超过130元,三、四类会议每人每天不超过90元。 3.会议室租金(含会标及座牌等费用):一类会议场所不超过50元/人/天,二三四类会议场所不超过30元/人/天。 大会议室标准:200人以上会议室(含200人) 中会议室标准:100-200人会议室(含100人) 小会议室标准:100人以下会议室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行〔2025〕13号)、《宜宾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宜委办〔2014〕22号)、《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 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山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屏委办发〔2015〕22 号)、《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 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屏山县县级机关会议费有关标准的通知》(屏委办〔2018〕59号)等相关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文件有新规定,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服务标准: 1.会议分类及场地要求 (1)一类会议:需具备容纳200人以上的会议室,并提供对应人数的住宿房间(执行入围价格)。 (2)二类会议:需具备容纳100人以上的会议室,并提供对应人数的住宿房间。 (3)三、四类会议:需具备容纳50人以上的会议室,并提供对应人数的住宿房间。 原则上在四星级(含)以下场所召开。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参与的会议类型,但至少需满足二、三、四类会议要求。 2.服务标准 (1)场地与设施:会议场所交通便利,距离采购人车程不超过 25 分钟(按60公里/小时计算);配备冷暖空调、音响、投影等会议设备,以及符合安全、消防、卫生标准的客房、餐厅、停车场等设施。会议室能够根据会议需要设计、布置会议室;设专职服务员,能制作会标、欢迎牌、座牌,需在会议过程中持续为参会人员提供茶水等服务。 (2)餐饮服务:会议用餐以自助餐或工作餐为主,严禁高档菜肴、宴请及烟酒; (3)住宿服务:旺季、淡季均需优先保障会议入住,价格不超协议价。 3.费用标准 1.住宿费:一二类会议场所房间(单、标间、普通套房)价格每天不超过180元/间、三四类会议场所房间(单、标间、普通套房)价格每天不超过160元/间。 2.餐费:一、二类会议每人每天不超过130元,三、四类会议每人每天不超过90元。 3.会议室租金(含会标及座牌等费用):一类会议场所不超过50元/人/天,二三四类会议场所不超过30元/人/天。 大会议室标准:200人以上会议室(含200人) 中会议室标准:100-200人会议室(含100人) 小会议室标准:100人以下会议室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行〔2025〕13号)、《宜宾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宜委办〔2014〕22号)、《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 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山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屏委办发〔2015〕22 号)、《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 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屏山县县级机关会议费有关标准的通知》(屏委办〔2018〕59号)等相关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文件有新规定,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供应商响应内容: 本次响应内容提供4个专业会议室,具备128人会议室、50人会议室、30人会议室、10人会议室,会议场所交通便利,距离采购人车程不超过3 分钟;配备冷暖空调、音响、投影、党政高清以及应急会商系统等会议设备,以及符合安全、消防、停车场等设施。会议室能够根据会议需要设计、布置会议室;设专职服务员,能制作会标、欢迎牌、座牌,需在会议过程中持续为参会人员提供茶水等服务。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供应商报价类型 | 最高限价 | 供应商响应报价 |
|---|---|---|---|---|
| 住宿、餐饮、会议租金(包含座牌、资料等)) | 元/人/天 | 单价 | 0 - 360 | 30 |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7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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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6621/Xbfp6pkBg7S5K-630N8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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