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力矩扳手2025120013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窗体顶端窗体顶端
采购单位: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安全装备部
询价人:郑乐鑫 联系电话:181****5451
询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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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设备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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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动力矩扳手 |
详见采购技术条件 |
台 |
1 |
包小平,135****0026 |
1.技术要求:
1.1《DF4D主轴承螺栓把紧装置采购技术条件》
2.项目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质量保证期
3.1质量保证期1年;若合同约定部分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应承担修复或重修等保修责任。
3.2在质保期内,如果因修理完成的目标设备出现故障或存在缺陷且经供货方进行了修复或重修,则质保期从重新投入正常使用之次日起单独重新计算。
4报价要求:
4.1.报价单须明确报价物品的单价、数量、总价、税率。(备注:发票需开专票)
4.2.报价单须明确报价物品的供货周期、质保期、付款方式、是否含运费等信息。(备注:付款方式推荐为货物到厂验收合格后支付90%,10%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4.3.报价单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4.报价单须盖单位公章。
4.5.报价单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装备详细技术说明(提供产品介绍及技术参数,并提供技术参数偏差表(主要零部件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须同时以附件形式上传。
4.6.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根据需要上传)。
4.7.本采购项目包含设备的制造、运输、现场安装(包含连接至使用单位指定动力来源的全部材料及施工)、调试、计量检测、配合验收等全部工作,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工作内容,如存在偏差将不被接受。
4.8.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必须将标准规范、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送达买方并通过买方的评审、签认。
4.9.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本设备后期维护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易损件、消耗品明细,并提供相应的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价格、数量、供货周期等关键要素。
5.技术条件:
DF4D主轴承螺栓把紧装置采购技术条件
1.设备概况
1.1设备名称:DF4D主轴承螺栓把紧装置
1.2设备数量:1台
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1.4交货地点: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柴油机车间
1.5设备用途:DF4D柴油机主轴承螺栓紧固。
2.通用要求
2.1本设备(包括所有零部件、备品备件及其附件等)必须是全新的,选用优质材料制造,所选用的元器件是优质、成熟、可靠的产品。
2.2本设备必须成熟、可靠,设计合理,操作简便,易于维护和维修,能长期稳定运行。
2.3本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最新相关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具备可靠的安全防护、报警、保险措施。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4本设备应符合国家、地方环保方面强制性标准、相关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5本设备的技术文件、标识、检测中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本设备使用环境及动能供应条件如下:
1)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工作温度-20ºC~50ºC
2)电源:单相电压AC220V±10%,频率(50±1)Hz;
4.安全和环保要求
4.1总体安全设计要求
4.1.1设备外形、结构、布局、尺寸等应符合人机工效学要求,布置合理、人员操作、观察方便。信息显示装置应耐久、清晰、含义明确易于理解,并应符合JB/T5062的有关规定。
4.1.2设备存在不能避免或充分限制的危险,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安全装置)。
4.1.3对于无法通过设计排除或减少的,而且安全防护装置对其无效或不完全有效的遗留危险,应用信息通知和警告操作者。
4.1.4设备可接触的外露部分不应有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锐边、尖角和开口。
4.1.5突出部分、移动部分、分离部分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产生磕伤、碰伤、划伤、剐伤危险。
4.1.6设备各种管线布置排列应合理、无障碍,防止产生绊倒等危险。
4.1.7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计、部件、材料等。
4.2运动部件安全要求
4.2.1有可能造成缠绕、吸人或卷人等危险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应予以封闭或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使用信息,除非它们所处位置是安全的。
4.2.2运动部件与运动部件之间或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不应存在挤压危险和/或剪切危险,否则应按GB12265.3的有关规定采取安全措施。
4.2.3有惯性冲击的机动往复运动部件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必要时可采取可靠的缓冲措施。若设置限位装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2.4在紧急停止或动力系统发生故障时,运动部件应就地停止或返回设计规定的位置,垂直或倾斜运动部件的下沉不应造成危险。
4.2.5运动部件同时运动存在安全风险时,其控制机构应联锁。不能实现联锁的,应在控制机构附近设置警告标志,并在说明书中说明。
4.2.6夹持装置应确保不会使工件、刀具坠落或被甩出。
4.2.7设备需要手动上下工件、刀具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产生挤压手指等危险。
4.3电气、控制系统安全要求
4.3.1电气系统应符合现场使用环境的IP等级要求。
4.3.2为防止意外危险,除有特殊规定外,设备电气部分应有防止事故发生的过载、过流、电机超速、漏电、直接接触触电等保护措施。
4.3.3控制系统的有关安全部分的功能、类别和颜色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
4.3.4控制装置的位置应确保操作时不会引起危险。
5.计量要求
5.1本设备附属仪器、仪表由买方负责首次校验并承担首次计量费用,如首次检测不合格,后期计量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5.2本设备附属仪器、仪表要求卖方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并出具有效计量(检定/校准)文件,卖方承担计量费用,计量费用计入设备投标总价。
5.3本设备整机要求卖方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并出具计量检测合格文件,卖方承担计量费用,计量费用计入设备投标总价。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与本设备同型号规格的计量(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
-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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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参数名称 |
参数范围/参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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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拉伸头 |
M42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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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大压力 |
150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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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大拉力 |
1033.5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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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最大行程 |
6.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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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泵站电压 |
220V,单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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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泵站功率 |
0.45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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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流 |
5.2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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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压力传感器精度 |
0.25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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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位移传感器精度 |
±0.1% |
7.设备组成及主要技术要求
7.1本设备由泵站一台,主轴承螺母把紧头4个,对应各高压管路及连线。
7.2总要求
7.2.1可同时多个螺栓拉伸
7.2.2机身轻巧耐用,快接拆装方便
7.2.3设备需要对每台机体螺栓进行编号,安装时显示压力、拉伸力、伸长量及拉
伸曲线,自动保存结果,可有线或无线上传结果至数据采集工作站
7.2.4泵站启动后压力可以自动补偿
8.备品备件
8.1卖方随设备提供设备质量保证期内设备正常运行及维修需要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含易损易耗件);投标文件中应列明备品备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更换周期等。
8.2卖方提供设备质保期后3年内设备正常运行及维修需要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含易损易耗件);投标文件中应列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更换周期等。卖方应承诺在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后3年内以合理的价格向买方稳定供应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8.3卖方随设备提供设备安装、运行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专用吊具、专用检测工装等附件,投标文件中应列明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单价等。
9.设备颜色 无
10.设备基础 无
11.技术文件
11.1卖方交货时应提供设备整机、主要零部件以及附属仪器仪表的有效合格证书。
11.2卖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提供全套设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所必须的中文或中英文技术文件纸质版本各3套、电子版本各1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文件:
1)设备操作保养技术文件;
2)设备故障诊断、维修和调试技术文件;
3)设备机械零件图,液压、气压、润滑系统的原理图和技术文件;
4)设备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包括主要元件的规格型号、参数等);
5)PLC输入、输出端口说明和源程序,并提供含中文注释的梯形图;
6)软件操作使用说明书,软件安装、配置指南;
7)设备主要部件配置清单(含部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订货号、数量等);
8)安装调试完成后的软件控制系统参数配置表、设备精度检测表。11.3技术文件必须字迹清楚,内容完整,使用参考必须尽可能全面,买方有权无偿复制上述文件。最终验收时买方将逐项查收设备技术文件。
12.设计联络、监造 无
13.交货前预验收
13.1预验收依据技术协议对设备的部件配置、结构、关键技术参数、制造质量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同时对设备几何精度、主要功能和性能进行检验。预验收完成后双方共同签订预验收报告。
14.安装、调试 无
15.培训
15.1卖方负责对买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的培训,并制定详细培训计划,准备培训所需电子及纸质培训资料,培训地点在买方现场。
15.2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结构及工作原理说明、设备使用(操作)方法、机械电气维修技术、设备安全注意事项等,确保买方人员能独立操作、保养设备,维修人员能处理基本故障。
15.3买方受训人员不少于4人,培训课时不少于8小时。
16.验收
16.1设备验收标准如下:
16.1.1满足本技术协议全部条款要求。
17.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7.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备设计、工艺、材料或质量缺陷等原因导致的任何设备故障负责,并免费负责对设备进行维修(含零部件更换)或更换以消除故障。
17.2对于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出现故障,卖方自接到买方故障通知起4小时内给出响应,诊断设备故障,并远程指导买方排除解决设备故障,若卖方未能远程排除故障,卖方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进行维修。
17.3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其售后服务承诺,说明售后服务方式和能力,***网点、备品备件库地址、专业维修人员数量、售后负责人联系方式。卖方实际售后服务不得违背其服务承诺或改变服务方式。
17.4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买方可按设备维修手册自行维修设备。
7.合同模板
设备采购合同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甲方)
和
XXXXXX(乙方)
合同编码:安装[L]-XXXX-XXXX-XXX(例:安装[L]-2025-SBCG-001)
签订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签订时间:202X年X月X日
提示:本合同模板在条款设置,为便于合同起草人查看,模板中的可选择条款均以条款前设置涂黄色框¨为标识,蓝色字体部分合同拟定后建议删除,红色字体部分为填写部分。增加
本提示在我方拟定合同初稿时应予删除。
甲方(买方):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XXXXX
鉴于:乙方是一家具有生产销售XXX设备产品资质和经验的制造商,为甲方提供所需的XXXXX设备。
甲方以XXXXXX号XXXXX***平台XXXXX,经甲方评定乙方为中标人。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标的货物(以下简称“货物”)
1.1本合同项下标的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等,详见以下供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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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商/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不含税) |
单价 (含税) |
总价款 (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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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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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的工具与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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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含税) |
小写:XXX元,税率为XX%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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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XXXXX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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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不含税价) |
小写:XXX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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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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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设备随同配有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技术标准、说明、设备组装图等)、产品使用和维修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等,以及配送的工具与备件,均为货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供货清单中所列货物的单价系固定价格,不因原材料、人工、运输、采购等任何费用的变化而上调。但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到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并另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1.4本合同货物的总价款中包含但不限于货物随同配有的文件费用、随货配送的工具、备件以及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试验、售后服务、技术培训、检验检测等与履行本合同相关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货款的支付
□2.1一次性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甲方XX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2.1含质保金一次性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甲方XX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XX%,货款的XX%作为合同质保金,质保期满后XXX个工作日内支付。
□2.1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合同价款的XX%作为合同预付款。出卖人收到预付款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制造、将设备运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经现场验收合格后。买方通知卖方开据XX%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XX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价款的XX%,XX%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2.2乙方应当在价款支付日前向甲方提交应付价款的等额发票,乙方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若乙方不开具或开具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因乙方提供发票不合格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3合同期间税率根据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的,税率波动导致的合同价变化按如下方式处理:双方按照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进行开票结算。
3.履约保证金
无
4.质量标准与保证
4.1设备的性能、质量、耗能与技术要求等应£符合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XXXXXX》标准。□符合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中的标准。
4.2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XX个月。前述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并签发验收证明之次日起算。
4.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存在故障或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3日内或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修复或更换配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经乙方修复或更换,仍未消除故障或缺陷,甲方可视情况选择退货或对货物进行降价。若因故障或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若有更换,新更换配件的质量保证期从投入正常使用之次日起单独计算。
4.4若乙方逾期或怠于履行质量保证期内的责任,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修复或更换),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5质量保证期内货物所使用的备品备件和易损易耗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包装
5.1乙方应按同种商品的惯常的方式,并考虑到天气、存储环境等因素对标的物的影响进行包装,并保证其包装符合国家和国际货物陆运和海运运输标准要求,并能满足该产品长途运输和在质保期内保存的要求。若包装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在质保期内存储过程中标的物不满足质量标准要求,甲方可以拒收货物或者要求更换或修复。
5.2乙方对货物所选用的包装,应当符合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要求,以及符合安装前甲方现场存放要求。若安装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因此造成的延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3包装物不回收,乙方安装设备过程中应当注意对甲方现场保护,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6.环境保护与节能要求
6.1货物及其包装应是安全、环保的,在装卸、储存、搬运或使用过程中不会损害人身健康与环境。若存在或可能存在前述损害,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该等损害的性质、情况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6.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及其包装,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环境保护方面、节能减排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乙方承诺不会给甲方或者该货物的最终用户带来环境污染或其它损害,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所带来的损失。
7.货物的交付与运输
7.1货物交付地点:甲方厂区内的指定区域。甲方可根据需要另行指定货物的国内交付地点,但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
7.2交货时间:乙方应于XXXX年X月X日前交付所有设备及配送的工具、备件资料,并于设备交付后X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满足甲方正常使用,在前述时间内无法满足甲方正常使用视为乙方延迟交货。
7.3设备由乙方运送至甲方,运费、运输途中的保险费以及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4乙方应在装运日期之前X日内,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件数及尺寸、毛重、体积、运输方式、预计到达日期、储存中的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等书面通知甲方。
7.5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8.安装与检验
8.1交货查验:货物运抵合同交货地点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清点查验,甲方将按查验结果向乙方签发有关交验文件。
8.2安装调试: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前完成安装调试。
8.3试运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配合进行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为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设备满负荷运行X日。
8.4乙方应做好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安全生产要求组织设备安装调试作业,在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因乙方管理不善或作业方法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完善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5乙方应委派具有设备安装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安装人员从事设备安装试运行作业。国家规定特种设备安装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8.6 乙方进入甲方厂区从事设备安装工作前,应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设备工程作业类),遵守执行《安全管理协议》中各项要求。
8.7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或试运行期限届满后X日内,甲方组织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将在检验合格后3日内向乙方签发验收证明,验收合格日期以验收证明签发日为准。
8.8在试运行、交货查验、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若设备存在任何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则乙方应在X日内或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补足、修复或更换。若设备经修复或更换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可视情况选择退货或对货物进行降价。
8.9无论货物通过了前述任何阶段的检验,均不免除本合同质量保证期内的乙方责任。
9.售后服务
9.1在设备安装调试、拆卸、使用、维护保养、检测、维修等过程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指导、协助等方面的支持,并指派合格人员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专门培训。
9.2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应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更换等方面的服务,且保证设备及其零部件、工具在设备寿命周期内的持续供应,并在价格与费用上给予甲方优惠(其中,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次日起3年内不高于本合同供货价格)。
9.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次日起3年内设备正常使用所需要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清单,并应备有足够的存货以满足货物使用期内需要。若乙方或其供应商将停止制造货物或其零部件,则乙方应在停产前3个月通知甲方。停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制造设备或其零部件相关的图纸和技术规范,并同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免费利用乙方的知识产权制造设备或其零部件用于本合同的目的。
10.知识产权
10.1乙方对其所出卖的货物应当提供所涉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甲方基于所买货物而产生的所有后续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保证其出卖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引发知识产权争议,导致甲方被起诉,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若因此导致甲方受损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2本条款下乙方知识产权保证义务独立于本合同,不受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失效的影响。
11.保密
11.1在本合同签订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接收方对披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内部管理资料等)负严格的保密责任,交易双方对交易本身负严格的保密责任。违约方违反约定导致守约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失额难以确定的,以本合同报酬总额5%作为损失额。
11.2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将上述资料及信息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得将上述资料及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11.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12.违约责任
12.1乙方迟延交货,自交货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每迟延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X‰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至实际交货日或合同解除日。迟延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日为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
12.2乙方怠于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每出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X%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因乙方事后纠正而得以免除。
12.3若货物经查验和检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则乙方应按不符合部分货物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货物经乙方更换或修复后,经第二次检验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则前述违约金调增为X%,同时甲方享有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选择权,合同解除日为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
12.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保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X%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造成的损失,则以实际损失进行违约赔偿,该违约金不因乙方尽职解决而免除。
12.5事先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将设备供应转委托他人完成,除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X%的违约金外,甲方还享有解除本合同的选择权,合同解除日为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当本合同因此被解除时,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外,前述违约金不因本合同被解除而免除。
12.6乙方应对违约而导致的甲方损失或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12.7若乙方收到甲方以书面形式发出违约索赔通知,应在X日内将书面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回复甲方,未回复视为接受甲方索赔要求。
12.8在乙方违约情况下,其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抵。
12.9若乙方违反合规承诺,甲方有权选择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乙方对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甲方被调查、被停工、被索赔以及甲方在有限期间内以合理价格采取的必要补救措施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
13.合规承诺
双方保证已经就以下承诺内容与双方的管理层、董事、一般管理人员、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其任何关联方、分包商、顾问、代表或代理)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确保上述人员遵守本承诺条款的要求:
13.1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
13.2双方完全遵守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包括反腐败、反洗钱、反恐怖主义、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以及反联合抵制的法律;
13.3双方没有,并且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其任何董事、公司管理人员、员工或任何其它为其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其任何关联方、分包商、顾问、代表或代理)已经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被禁止的交易(“被禁止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13.3.1接受、转让、转移、留存、使用、策划、分流或藏匿任何犯罪活动的收益,包括毒品交易,欺诈和贿赂政府官员;
13.3.2从事或参与为任何恐怖分子、活动或组织筹资、提供财务或其他方式的支持、赞助、协助、或提供援助;
13.3.3与某一被指定人进行任何交易或开展商业往来。“被指定人”指出现在美国、中国或联合国公布的关于洗钱、资助恐怖主义、毒品交易、或经济或武器禁运名单上的个人或实体。
13.4乙方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政府官员分享或许诺分享其从甲方得到的或与甲方相关的费用或任何其它资金;
13.5 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本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4.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战争,严重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其他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影响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X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事故情况和延迟原因。在不可抗力存在的期间内,合同工作暂停,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负有责任。
15.安全要求
15.1乙方应对其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穿戴和使用。
15.2乙方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监护安全隐患整改等现场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及时反馈信息。
15.3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反国家和甲方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未及时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6.争议解决
16.1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7.通知与送达
17.1任何一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应以合同语言书就)及文件,均应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并以到达接收方地址或接收方服务器时视为送达。任一方变更接收地址,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7.2除非通知中另有规定,接收方均应在收到通知后X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通知方,未答复将视为该通知已被确认并接受,通知方可按通知处理相关事宜。纸质通知应由发出方相应人员签字并加盖发出方印章。
18.其他约定
18.1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的部分,以双方书面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确定,本合同未被变更的内容,仍然有效。
18.3本合同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开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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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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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91410300664668740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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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河南****路****号 0379-****5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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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建设银行洛阳中州东路支行 4100 1526 1110 5915 8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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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发票收件人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安全装备部XXX 0379-****5151 181****5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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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471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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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
|
纳税人识别号 |
91420607682658490U |
|
地址、电话 |
湖****路****号 0710-***0281 |
|
开户行及账号 |
湖北省襄阳市建行内燃机车厂支行 42001648108059988866 |
|
接受发票收件人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安全装备部XXX 0379-****5512 181****5451 |
|
邮政编码 |
441100 |
19.品牌保护
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的品牌(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字号、标识等)内容用于广告宣传或业务推销等活动;若需使用,需经甲方书面授权,并事先将宣传样本等有关内容提交甲方确认。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一切宣传等活动,积极消除对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外予以赔偿。同时,乙方应对其自身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0.条款的独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1.合同生效
21.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执伍份,卖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2本合同正文均系打印文字,若出现非打印文字的修改或添加,均须经双方代表签认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被认为有效。
21.3本合同文本每页均以双方人员进行页签或以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骑缝章的方式进行确认,一方放弃前述确认方式的,视同认可并接受对方的确认,双方若因所执合同文本不同发生争议,则以被对方确认的合同文本为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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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乙方: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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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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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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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路****号 |
注册地址: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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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664668740Y 开户行及账号:建设银行洛阳中州东路支行 4100 1526 1110 5915 8158 邮寄地址:****路****号 电子邮箱:01****@****.cc 联系电话:XXX 联系人:XXX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开户行及账号:XXX 邮寄地址:XXX 电子邮箱:XXX 联系电话:XXX 联系人: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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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盖章: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相关方
安全 环保生产管理协议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和
XXXXXX
合同编码:XXXXX
签订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协议主体
甲方(发包方):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XXXX
2.背景情况
鉴于乙方承担甲方 XXXXX 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规避双方安全风险,经双方在平等、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3.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有权审查乙方资质并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对不具备资质或资质与作业内容不相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作业人员配备的专用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审查,不符合国家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的禁止进入作业现场。
3.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生产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权停止其作业,限期整改。
3.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从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对于乙方的重大违章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
3.5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作业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问题处置,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3.6甲方应监督检查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和隐患整改等情况。
3.7甲方对乙方不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甲方安全生产规定,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治理不力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据合同或安全协议相关条款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等,遵守甲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乙方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职业禁忌、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
4.2乙方应接受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资质的审查,并负责维持和及时更新相关资质证照,确保持续有效,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4.3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管理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安全培训教育规定及安全告知内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4.5乙方应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6乙方应为其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穿戴和使用。
4.7乙方投入作业现场自行配备的特种设备、机械设备及各类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8乙方从事高处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大型吊运等危险作业时,应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设置现场监护人,配备必要的检查、监测设备和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用品。
4.9乙方应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烟尘、噪声及其他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造成的危害,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4.10乙方应在作业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范围进行生产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4.11乙方应及时或定期清理生产现场垃圾、废旧物品,要做到作业现场的整洁。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及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
4.1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和现场存在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按照甲方要求反馈信息。
4.13乙方应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根据项目特点及工程内容组织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建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编制的生产施工方案应当具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作业。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管理规定。
4.14乙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按照法规要求持证上岗,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与监管。
4.15乙方应依法为作业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高危行业还应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将缴纳证明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向甲方提交。
5.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乙方应对项目内容所涉及的设备设施及作业活动按照附表1、2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制定针对性条款,并经甲方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
6.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6.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向甲方通报,同时启动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
6.2因乙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及时报告,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6.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甲方应协助配合事故调查。
6.4因乙方及乙方作业人员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管理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在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方面责任与义务,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特明确以下要求。
7.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国家及相关地方政府颁布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7.2.甲方应明确告知合同执行地点相关环保及节能减排规范及要求,并对乙方作业过程进行必要监督、检查和管理。
7.3.甲方应为乙方履行环保及节能减排提供必要的协调与支持。
7.4.乙方应具备作业活动相关的合法合规环保资质及许可。
7.5.乙方应结合甲方相关要求,建立内部作业过程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管理规定,并报甲方备案。
7.6.乙方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减少作业过程对大气、水、土壤等造成的污染。
7.7.乙方应负责作业区域及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管理。
7.8.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相关的环保与节能检查、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7.9.乙方使用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车,应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设备,禁止使用国家及地方已要求淘汰或限行车辆。
7.10.乙方作业过程中应充分识别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集中收集、合规处置。
7.11.甲方应制定针对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环境事件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7.12.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导致受到政府处罚或重大浪费时,违约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金、治理费用、第三方索赔等)。
7.13.本条款未尽事宜,或因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调整产生冲突,应依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8.违约责任
8.1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自定,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1)乙方作业人员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
(2)乙方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试即上岗作业的;
(3)乙方接害人员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
(…)
8.2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自定,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并赔偿损失,并终止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篡改作业人员材料,骗取甲方的;
(2)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违约行为。
(…)
8.3乙方年度内发生1人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合同额5~20%的违约金;年内发生2人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合同额50%的违约金;年内发生3人及以上工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年内不得使用。
8.4乙方作业人员因工伤、侵权等与甲方发生争议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如乙方未妥善解决导致甲方被裁决或者被判决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就赔偿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声誉损失等各项赔偿和费用向乙方进行追偿。
8.5乙方及作业人员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费用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及相关费用。
9.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0.生效条款
R物理签署方式。本协议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印章之日生效,协议有效期至双方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日止。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相关会签单位各一份(份数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电子签署方式。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采用电子文本及电子签名签署,***平台,双方可随时查看下载,具有与纸质协议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完成电子签章程序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至双方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日止。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延误履行或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受阻碍方应在十五(15)天内通过邮件或传真告知对方并随后提供相关事件的详细信息以及可证明延误履行或未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的证据,并以特快专递形式将通知的正本邮寄给对方。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经宣战或未经宣战的)、暴动、封锁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或无法控制且发生及后果无法防止也无法避免的事件。
11.2因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将不会被视为违约。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对任何一方可能由于该等未能履行或延误履行所遭受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对方均不应承担责任。
11.3当不可抗力事态消除或解除后,受阻碍方应在十五(15)天内通过邮件或传真通知对方,并以特快专递形式将通知的正本邮寄给对方,请求予以确认。在该不可抗力事态消除或解除后,合同双方应尽最大努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2.保密
12.1在本协议签订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接收方对披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内部管理资料等)负严格的保密责任。接收方违反约定导致披露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2.2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将上述资料及信息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得将上述资料及信息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目的。
12.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13.通知与送达
13.1任何一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应以合同语言书就)及文件,均应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协议所列的地址并以到达接收方地址或接收方服务器时视为送达。任一方变更接收地址,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对本协议涉及的双方分歧、索赔与其他争议事项的书面通知或文件,除按前述方式向对方协议联系人送达外,双方确认还须将相关通知或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甲方邮箱:01****@****.cc,联系人:郑乐鑫,联系电话: 181****5451 。
乙方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13.2除非通知中另有规定,接收方均应在收到通知后XX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通知方,未答复将视为该通知已被确认并接受,通知方可按通知处理相关事宜。
14.合规承诺
14.1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协议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
14.2双方保证已经就以上承诺内容与管理层、董事、一般管理人员、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确保上述人员遵守本承诺条款的要求。
15.其他事项
15.1乙方人员基本信息:
乙 方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
乙方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
乙方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
乙方作业的人数: 特种作业人数: 。
15.2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的编号为安装[L]-2025-SBCG-016的《水射流清洗产线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主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
甲方: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乙方:XXX |
|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授权代表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
|
法定代表人: 梁红波 |
法定代表人: XXX |
|
注册地址:****路****号 |
注册地址: XXX |
|
开户行及账号:建设银行洛阳中州东路支行 4100 1526 1110 5915 8158 邮寄地址:****路****号 邮 编:471002 |
开户行及账号:XXX 邮寄地址:XXX 邮 编:XXX |
|
盖章: |
盖章: |
附表1:
工作区域/设备/设施安全检查(SCL)分析
单 位: 工作区域/设备/设施:
分析人员: 填表日期: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标准 |
偏差 |
后果 |
现有安全控制 措施 |
L |
S |
风险度(R=LS) |
建议改正/ 控制措施 |
注:检查项目(包括厂房、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材料、设备设施、工装/工具)
附表2:
作业活动危害分析(JHA)
单 位: 作业活动:
分析人员: 填表日期:
|
序号 |
工作步骤 |
危害或潜在事件 |
主要后果 |
现有安全控制 措施 |
L |
S |
风险度(R=LS) |
建议改正/ 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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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19bid.com/view/16152/NtlsNZsBg7S5K-632-f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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