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柜组装台(ZYGZJH-25156)第2次招标2025120026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窗体顶端窗体顶端
致投标单位:
兹邀请贵方就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低压柜组装台12套参加投标,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东花坛东1公里)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 招标内容
低压柜组装台,共计1项12套,为洛阳公司2025年11月工装计划,用于低压柜检修产线,项目工作号为ZYGZJH-25156,配置到组装分厂。
2.招标要求
2.1 技术要求见低压柜组装台(YJJL444·019-00-00-000)图纸。
2.2 资格: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单位必须是装备生产制造单位。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必须在国内外提供过至少1台份以上相同或类同等功能设备的销售业绩。
2.3 其他要求与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就每一个标段逐项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2.4 投标文件中报价单应对各项费用分类列出详尽明细。
2.5.本招标项目包含装备的制造、运输、现场安装(包含连接至使用单位指定动力来源的全部材料及施工)、调试、配合验收等全部工作,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工作内容,如存在偏差将不被接受。
2.6 交货日期:低压柜组装台,共计1项12套:自中标之日【招标方(洛阳公司)***平台发出之日即为投标方中标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即最迟交货(运抵招标人安装现场)时间前。
2.7 质保期:装备从使用单位验收完成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质保期12个月。
2.8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由出卖人将成套(符合技术协议和安全可靠)的且验收合格的装备及附属装置交付买受方使用后,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挂账后一个月内付款90%,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天内付清。
2.9 投标文件推荐格式见附件1。
三、投标须知
- 投标人应该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所有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由此造成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应按要求认真编写投标书。标书内容:
2.1.法人代表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并在有效范围内,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3.提供相关资质许可文件;代理商应提供授权代理证明文件;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一份。
2.4.提供产品介绍及技术参数,并提供技术参数偏差表(主要零部件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
2.5.提供报价单应包含详细的报价构成表。
2.6.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本设备后期维护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易损件、消耗品明细,并提供相应的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价格、数量、供货周期等关键要素。
3.全套投标书应加盖有效公章或投标人签名(否则按无效处理),投标书投递方式采用中车购线上投标。
4.投标报价为含税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率)。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到现场进行调查,对我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解,不再统一组织。
5.其他说明:投标单位应及时与招标单位沟通招标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的综合评标法,打分为百分制。
4.1.评分因素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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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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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部分 |
20 |
|
|
2 |
技术部分 |
30 |
|
|
3 |
评标价格 |
50 |
|
|
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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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商务部分 分值: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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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投投标单位的实力 |
0-2 |
根据投标单位的企业经营状况、信誉、获奖情况等综合评定,由高到低评分,最高分为 2 分,最低分为 0 分。 |
|
2 |
销售业绩 |
0-3 |
以投标人自 2022年 1 月以来具有同类项目销售业绩的合同数量为准,由多到少排序,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多不超过3分,以完整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数量最多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
|
3 |
付款条件 |
0-2 |
满足付款条件得 2 分,不满足付款条件得 0 分。 |
|
4 |
交货期 |
0-3 |
满足交货期得3分,不满足交货期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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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售后服务 |
0-5 |
1.售后服务及时、快捷,卖方自接到买方服务通知起 1 小时内给买方作出响应,诊断设备故障,并指导买方排除解决装备故障;对买方不能自行解决的故障,卖方人员应在 4 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处理故障(在买方地区有服务点);满足得 3分。不满足,则视售后服务响应情况横向比较排序,明显不合理不得分。 2.质保期内根据招标方需求对招标方维修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满足得 1 分,不满足得0分。 3.质保期结束后承诺以市场价格提供设备配件。满足得 1 分,不满足得0分。 |
|
6 |
投投标人的综合评价 |
0-5 |
评委根据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方案的综合评价情况,在 1-5 分之间独立打分。优秀得 4-5 分,良好得 2-3 分,一般得 1 分。 |
4.3技术部分 分值: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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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对投标产品整体性能、质量、安全的评价 |
0-5 |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全部响应得5分,出现关键条款负偏差直接废标,其他负偏差每出现一项扣0.5分,直至扣为0分。 |
|
2 |
对技术标准(条件、方案)、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 |
0-15 |
本项满分 15 分,其中,配分比例为技术标准、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满分 5 分,技术方案的先进合理性等满分 10分。分别对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进行逐项、逐条、逐款的实质性响应和详细描述,装备指标和技术参数完全响应并有详细施工方案,得10-15分;装备指标和技术参数完全响应但没有详细施工方案,得5-10 分;设备指标和技术参数有偏离,依据偏离严重程度由低到高评分,扣 5-10分。 |
|
3 |
装备配置 |
0-5 |
有配置明细表,内容齐全,品牌、性能符合招标技术要求 3-5分;配置明细表内容不齐全,品牌、性能部分不符合招标技术要求 1-3 分;明显不合理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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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方投标方案阐述及简要沟通 |
0-5 |
技术交流阐述思路清晰明了,得 2-5 分;技术交流阐述模糊,思路不明确,得 1-2 分;技术交流无法进行阐述的得 0 分。 |
4.4.评标价格 分值: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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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评标价格 |
50 |
1.有效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未按废标处理; 2.报价得分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50 |
4.5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8.4万元(含13%增值税),如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五、评标程序
5.1 初步评审
5.1.1 评标小组根据第三“投标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依据招标要求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5.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5.1.2.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
5.1.2.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1.3 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5.1.4其他说明:
5.1.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5.1.4.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1.4.3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1.4.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5.1.4.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5.2 详细评审
5.2.1 评标小组按评标方法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5.2.2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小组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招标,并否决其投标。
5.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3.3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5.4 评标结果
5.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5.4.2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向主管领导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5.4.3 主管领导审核后,***网站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可向招标组织人以书面方式传递,招标组织单位负责解释。
5.4.4 公示期结束后,***网站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5日内与招标单位签署采购合同。
六、合同格式:
见附件2
七、评标专家组推荐人选和评标人
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抽选5人或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作为评标人。
八、开标时间
预计2025年12月下旬。实际以通知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379-****5873 158****8365
办公地址:中车****楼办公室
十、其它
1.招标方方负责计划、组织、实施、评审等工作。
2.双方加强相关信息的交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如有改动部分投标方须事先通知招标方,经招标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4.中标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与业主方签定合同,开展相关业务。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附件1:
XXX项目投标文件商务综合部分(模版)
招标号:XXX
- 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相关业绩、资质许可文件
- 技术说明及参数偏差表
4.1技术说明:方案、示意图、技术参数、零部件明细、制造标准、工艺过程质量保证、设备使用流程、安装进度等介绍
4.2 商务偏差表
|
序号 |
商务要求 |
投标产品对应说明 |
响应情况 |
|
1 |
|||
|
2 |
|||
|
3 |
4.3技术偏差表:
|
序号 |
技术条件要求 |
投标产品对应技术参数 |
响应情况 |
|
1 |
|||
|
2 |
|||
|
3 |
- 易损件明细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制造商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售后服务承诺
XXX项目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模版)
招标号:XXX
|
序号 |
设备名称/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工作量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税率 |
|
1 |
XX% |
||||||
|
2 |
|||||||
|
3 |
|||||||
|
合计价格 |
¥ XXX元 |
XX% |
|||||
工期:XX
付款方式:XX
单位:XXX公司(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所有文件必需该公章后后生效,如网上投标应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附件2:
设备采购合同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甲方)
和
XXXXXX(乙方)
合同编码:安装[L]-XXXX-XXXX-XXX(例:安装[L]-2025-SBCG-001)
签订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签订时间:202X年X月X日
提示:本合同模板在条款设置,为便于合同起草人查看,模板中的可选择条款均以条款前设置涂黄色框¨为标识,蓝色字体部分合同拟定后建议删除,红色字体部分为填写部分。增加
本提示在我方拟定合同初稿时应予删除。
甲方(买方):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XXXXX
鉴于:乙方是一家具有生产销售XXX设备产品资质和经验的制造商,为甲方提供所需的XXXXX设备。
甲方以XXXXXX号XXXXX***平台XXXXX,经甲方评定乙方为中标人。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标的货物(以下简称“货物”)
1.1本合同项下标的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等,详见以下供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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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商/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不含税) |
单价 (含税) |
总价款 (不含税) |
|
1 |
||||||||
|
配送的工具与备件 |
无 |
|||||||
|
合 计 (含税) |
小写:XXX元,税率为XX%增值税 |
|||||||
|
大写:XXXXX元整 |
||||||||
|
合 计 (不含税价) |
小写:XXX元 |
|||||||
|
大写:XXX |
||||||||
1.2设备随同配有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技术标准、说明、设备组装图等)、产品使用和维修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等,以及配送的工具与备件,均为货物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供货清单中所列货物的单价系固定价格,不因原材料、人工、运输、采购等任何费用的变化而上调。但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到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并另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1.4本合同货物的总价款中包含但不限于货物随同配有的文件费用、随货配送的工具、备件以及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试验、售后服务、技术培训、检验检测等与履行本合同相关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货款的支付
□2.1一次性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甲方XX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2.1含质保金一次性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甲方XX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XX%,货款的XX%作为合同质保金,质保期满后XXX个工作日内支付。
□2.1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合同价款的XX%作为合同预付款。出卖人收到预付款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制造、将设备运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经现场验收合格后。买方通知卖方开据XX%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XX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价款的XX%,XX%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2.2乙方应当在价款支付日前向甲方提交应付价款的等额发票,乙方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若乙方不开具或开具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因乙方提供发票不合格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3合同期间税率根据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的,税率波动导致的合同价变化按如下方式处理:双方按照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进行开票结算。
3.履约保证金
无
4.质量标准与保证
4.1设备的性能、质量、耗能与技术要求等应£符合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XXXXXX》标准。□符合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中的标准。
4.2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XX个月。前述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并签发验收证明之次日起算。
4.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存在故障或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3日内或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修复或更换配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经乙方修复或更换,仍未消除故障或缺陷,甲方可视情况选择退货或对货物进行降价。若因故障或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若有更换,新更换配件的质量保证期从投入正常使用之次日起单独计算。
4.4若乙方逾期或怠于履行质量保证期内的责任,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修复或更换),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5质量保证期内货物所使用的备品备件和易损易耗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包装
5.1乙方应按同种商品的惯常的方式,并考虑到天气、存储环境等因素对标的物的影响进行包装,并保证其包装符合国家和国际货物陆运和海运运输标准要求,并能满足该产品长途运输和在质保期内保存的要求。若包装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在质保期内存储过程中标的物不满足质量标准要求,甲方可以拒收货物或者要求更换或修复。
5.2乙方对货物所选用的包装,应当符合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要求,以及符合安装前甲方现场存放要求。若安装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因此造成的延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3包装物不回收,乙方安装设备过程中应当注意对甲方现场保护,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6.环境保护与节能要求
6.1货物及其包装应是安全、环保的,在装卸、储存、搬运或使用过程中不会损害人身健康与环境。若存在或可能存在前述损害,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该等损害的性质、情况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6.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及其包装,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环境保护方面、节能减排方面的强制性规定。乙方承诺不会给甲方或者该货物的最终用户带来环境污染或其它损害,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所带来的损失。
7.货物的交付与运输
7.1货物交付地点:甲方厂区内的指定区域。甲方可根据需要另行指定货物的国内交付地点,但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
7.2交货时间:乙方应于XXXX年X月X日前交付所有设备及配送的工具、备件资料,并于设备交付后X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满足甲方正常使用,在前述时间内无法满足甲方正常使用视为乙方延迟交货。
7.3设备由乙方运送至甲方,运费、运输途中的保险费以及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4乙方应在装运日期之前X日内,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件数及尺寸、毛重、体积、运输方式、预计到达日期、储存中的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等书面通知甲方。
7.5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8.安装与检验
8.1交货查验:货物运抵合同交货地点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清点查验,甲方将按查验结果向乙方签发有关交验文件。
8.2安装调试: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日期前完成安装调试。
8.3试运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配合进行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为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设备满负荷运行X日。
8.4乙方应做好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安全生产要求组织设备安装调试作业,在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因乙方管理不善或作业方法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完善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5乙方应委派具有设备安装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安装人员从事设备安装试运行作业。国家规定特种设备安装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8.6 乙方进入甲方厂区从事设备安装工作前,应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设备工程作业类),遵守执行《安全管理协议》中各项要求。
8.7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或试运行期限届满后X日内,甲方组织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将在检验合格后3日内向乙方签发验收证明,验收合格日期以验收证明签发日为准。
8.8在试运行、交货查验、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若设备存在任何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则乙方应在X日内或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补足、修复或更换。若设备经修复或更换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可视情况选择退货或对货物进行降价。
8.9无论货物通过了前述任何阶段的检验,均不免除本合同质量保证期内的乙方责任。
9.售后服务
9.1在设备安装调试、拆卸、使用、维护保养、检测、维修等过程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指导、协助等方面的支持,并指派合格人员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专门培训。
9.2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应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更换等方面的服务,且保证设备及其零部件、工具在设备寿命周期内的持续供应,并在价格与费用上给予甲方优惠(其中,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次日起3年内不高于本合同供货价格)。
9.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次日起3年内设备正常使用所需要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清单,并应备有足够的存货以满足货物使用期内需要。若乙方或其供应商将停止制造货物或其零部件,则乙方应在停产前3个月通知甲方。停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制造设备或其零部件相关的图纸和技术规范,并同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免费利用乙方的知识产权制造设备或其零部件用于本合同的目的。
10.知识产权
10.1乙方对其所出卖的货物应当提供所涉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甲方基于所买货物而产生的所有后续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保证其出卖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引发知识产权争议,导致甲方被起诉,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若因此导致甲方受损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2本条款下乙方知识产权保证义务独立于本合同,不受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失效的影响。
11.保密
11.1在本合同签订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接收方对披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内部管理资料等)负严格的保密责任,交易双方对交易本身负严格的保密责任。违约方违反约定导致守约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失额难以确定的,以本合同报酬总额5%作为损失额。
11.2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将上述资料及信息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得将上述资料及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11.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12.违约责任
12.1乙方迟延交货,自交货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每迟延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X‰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至实际交货日或合同解除日。迟延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日为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
12.2乙方怠于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每出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X%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因乙方事后纠正而得以免除。
12.3若货物经查验和检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则乙方应按不符合部分货物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货物经乙方更换或修复后,经第二次检验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则前述违约金调增为X%,同时甲方享有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选择权,合同解除日为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
12.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保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X%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造成的损失,则以实际损失进行违约赔偿,该违约金不因乙方尽职解决而免除。
12.5事先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将设备供应转委托他人完成,除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X%的违约金外,甲方还享有解除本合同的选择权,合同解除日为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当本合同因此被解除时,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外,前述违约金不因本合同被解除而免除。
12.6乙方应对违约而导致的甲方损失或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12.7若乙方收到甲方以书面形式发出违约索赔通知,应在X日内将书面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回复甲方,未回复视为接受甲方索赔要求。
12.8在乙方违约情况下,其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抵。
12.9若乙方违反合规承诺,甲方有权选择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乙方对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甲方被调查、被停工、被索赔以及甲方在有限期间内以合理价格采取的必要补救措施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
13.合规承诺
双方保证已经就以下承诺内容与双方的管理层、董事、一般管理人员、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其任何关联方、分包商、顾问、代表或代理)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确保上述人员遵守本承诺条款的要求:
13.1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
13.2双方完全遵守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包括反腐败、反洗钱、反恐怖主义、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以及反联合抵制的法律;
13.3双方没有,并且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其任何董事、公司管理人员、员工或任何其它为其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其任何关联方、分包商、顾问、代表或代理)已经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被禁止的交易(“被禁止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13.3.1接受、转让、转移、留存、使用、策划、分流或藏匿任何犯罪活动的收益,包括毒品交易,欺诈和贿赂政府官员;
13.3.2从事或参与为任何恐怖分子、活动或组织筹资、提供财务或其他方式的支持、赞助、协助、或提供援助;
13.3.3与某一被指定人进行任何交易或开展商业往来。“被指定人”指出现在美国、中国或联合国公布的关于洗钱、资助恐怖主义、毒品交易、或经济或武器禁运名单上的个人或实体。
13.4乙方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政府官员分享或许诺分享其从甲方得到的或与甲方相关的费用或任何其它资金;
13.5 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本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4.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战争,严重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其他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影响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X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事故情况和延迟原因。在不可抗力存在的期间内,合同工作暂停,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负有责任。
15.安全要求
15.1乙方应对其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穿戴和使用。
15.2乙方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监护安全隐患整改等现场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及时反馈信息。
15.3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反国家和甲方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未及时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6.争议解决
16.1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7.通知与送达
17.1任何一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应以合同语言书就)及文件,均应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并以到达接收方地址或接收方服务器时视为送达。任一方变更接收地址,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对本合同涉及的双方分歧、索赔与其他争议事项的书面通知或文件,除按前述方式向对方合同联系人送达外,双方确认还须将相关通知或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乙方邮箱: X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
甲方邮箱:01****@****.cc,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
17.2除非通知中另有规定,接收方均应在收到通知后X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通知方,未答复将视为该通知已被确认并接受,通知方可按通知处理相关事宜。纸质通知应由发出方相应人员签字并加盖发出方印章。
18.其他约定
18.1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的部分,以双方书面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确定,本合同未被变更的内容,仍然有效。
18.3本合同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开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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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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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91410300664668740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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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河南****路****号 0379-****5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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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建设银行洛阳中州东路支行 4100 1526 1110 5915 8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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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发票收件人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安全装备部XXX 0379-****5151 181****5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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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47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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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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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91420607682658490U |
|
地址、电话 |
湖****路****号 0710-***0281 |
|
开户行及账号 |
湖北省襄阳市建行内燃机车厂支行 42001648108059988866 |
|
接受发票收件人 |
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安全装备部XXX 0379-****5512 181****5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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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441100 |
19.品牌保护
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的品牌(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字号、标识等)内容用于广告宣传或业务推销等活动;若需使用,需经甲方书面授权,并事先将宣传样本等有关内容提交甲方确认。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一切宣传等活动,积极消除对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外予以赔偿。同时,乙方应对其自身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0.条款的独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1.合同生效
21.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执伍份,卖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2本合同正文均系打印文字,若出现非打印文字的修改或添加,均须经双方代表签认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被认为有效。
21.3本合同文本每页均以双方人员进行页签或以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骑缝章的方式进行确认,一方放弃前述确认方式的,视同认可并接受对方的确认,双方若因所执合同文本不同发生争议,则以被对方确认的合同文本为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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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 |
乙方: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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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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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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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路****号 |
注册地址: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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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664668740Y 开户行及账号:建设银行洛阳中州东路支行 4100 1526 1110 5915 8158 邮寄地址:****路****号 电子邮箱:01****@****.cc 联系电话:XXX 联系人:XXX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开户行及账号:XXX 邮寄地址:XXX 电子邮箱:XXX 联系电话:XXX 联系人: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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